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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花5个月时间注销执照 成都办证不得不吐槽的糟心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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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接手家里人的营业执照注销这个烫手山芋以来,我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没其他的,太麻烦,太耗时、太繁琐、也看够了太多脸色、跑够了太多部门,花钱什么的都不说了,让你准备这样准备那样,又是漫长的等待,弄得人心力交瘁,现在只想大喊一声,我TM的这辈子都不在成都注册公司了!注册公司的过程就不必说了吧,很简单,又方便又快捷,一日拿齐所有证书,真正体现了便民惠民的办事原则,当你正在感慨成都行政办事效率真高时,无数奔忙在注销公司道路上的行人们只能无声地“呵呵”。。。。。先来看看大概的注销流程吧,这个是在网上下的,具体流程差不多: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这样一套流程走下来,至少3个月以上。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根本一头雾水,完全就扎进了一片纵横交错的办事网络大海。我从去年9月份开始咨询办理注销,到现在3月中旬了,还刚走完国税局的流程,接下来走地税局,我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问题,但截至目前,已经让我感觉身心疲惫了,感受如下:第一,办事人员态度糟糕。先说电话咨询,前后拨打了不下10个咨询电话,因为不清楚流程啊,也不知道要去哪个部门,所以先在网上找到服务电话,一一打过去,从成都市工商,到各个区工商,最后才找到正主:国税、地税,国税服务电话态度还比较好,配合你查企业所属辖区,地税局一脸傲气,“个人带资料来大厅查”,一口牙尖的成都话,还相当不耐烦。特别是最后安排的什么地税专员,更是话都没说完啪就把电话挂了,我TM一脸懵逼,当时就想撂挑子不干了,谁受这窝囊气啊!第二,耗时长。办完国税注销后,就是等审核结果,这一等就是两个月,通知说30天,但这是工作日,掐头去尾,妥妥地准备60天吧。我估计后面的地税注销时间也短不了,所以整个流程走完准备到半年时间吧。我看了看网上的一些留言,基本上都是感叹耗时太长,最短都要3个月,这跟注册时怎么差距那么大呢?第三,部门多,流程繁琐。办注册时是三证合一,一个地方就能办完所有手续,办注销时却要来回跑工商、国税、地税,还不在一个地方,这是重视注册,歧视注销的意思吗?第四,不够人性化。要知道,这些部门周末是不上班的,意味着你得在上班时间请假去办理,这些不是服务窗口吗,为什么不能考虑方便大家,在非工作日也上班呢,而且他们每天上班晚,下班早,留给你的办事时间并不多。也许你要说大不了我不注销了,呵呵,那可由不得你,有的是法治你,这可是跟信用挂钩,要是不注销是要拉黑名单的哟!现在不是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吗?为什么成都把注册这头搞好了,却留下注销“烂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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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地税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成都市工商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回复,内容见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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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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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成都市工商局

发表于 2018-3-1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您好!你的问题已经收到,为了更好地为你服务,可否留下联系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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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网友(好名字都被用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发表的帖子所反映的情况,了解到您打算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文书材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公司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公司一般注销登记程序
    (一)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
公司到登记窗口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登报公告注销事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期四十五日。
    (三)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四十五日后,公司到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4.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5.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公司毋需提交清税证明)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窗口办理注销登记,相关表格可登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http://www.cdgs.gov.cn “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内资企业登记指南及表格下载→内资企业登记申请附表下载”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二、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3月1日起,我市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简称未开业)或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简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了申请材料、登记程序,有助于促进市场退出效率并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一)简易注销流程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45天。
    2.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二)简易注销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您可联系辖区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我们可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28-86917516(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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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是听起来都很麻烦的样子
 楼主| 发表于 2018-3-1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3-15 17:16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请留下您的电话,相关部门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帮忙解决诉求问题。
。。。。。。
大家说说,我要不要留电话啊?会不会因为反映问题被查水表啊
或者直接找家中介公司帮到办理后面的事情,实在是跑不动了,一想到这个事儿,就觉得糟心

发表于 2018-3-1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政策规定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规定,实行“多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具体流程为: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后,由管理部门进行税款清结算检查。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后,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该事项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管理部门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二、相关建议 针对LZ反映的主管地税机关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建议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24小时不打烊。

发表于 2018-3-1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招:一、政策规定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规定,实行“多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具体流程为: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后,由管理部门进行税款清结算检查。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后,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该事项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管理部门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二、相关建议
针对LZ反映的主管地税机关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建议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24小时不打烊。

发表于 2018-3-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Frithost 发表于 2018-3-15 17:16
请留下您的电话,相关部门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帮忙解决诉求问题。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请用单位名义注册账号进行回复,同时申请实名认证(免费)。链接:https://wz.mala.cn/cer.html

发表于 2018-3-1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名字都被用了 发表于 2018-3-16 09:23
发表于 2018-3-15 17:16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请留下您的电话,相关部门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帮 ...

经小编核实,相关单位正在核实情况,尚未进行官方回复,请楼主耐心等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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