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青云寺社区7组谢俊彪18611975315
2013年3月被公兴街道办非法拆迁住房,2015年被非法征地。(1)公兴街道并未出示合法齐全的拆迁手续。(2)公兴街道不具备合法拆迁的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协议违法无效。(3)征地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且部分土地荒置至今。(4)征地拆迁按(双府发2009 30号)补偿方案,多年未作调整。早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5)拆迁至今安置房修建仍遥遥无期。(6)补偿文件明确第一年过渡费160元/月/人,超过一年按50%递增,未明确过渡期限,未明确过渡费封顶,却在第四年540元/月/人时以500元/月封顶。过渡费不封顶政府觉得吃亏,宁愿失了诚信(诚为本信为先),如今拿安置房无期,房租暴涨,征地补偿多年不作调整,土地未批先用按过时标准补偿(本应按批文时新补偿标准),都是百姓吃亏。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本就该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现实却常恰恰相反,表现的却是权力的傲慢,为人民服务成了空口号?不讲合法也不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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