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获悉,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收费情况,是由广安市碧水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的。代市镇流杯村为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达到增收入、助脱贫、奔小康的目标,成立了广安市碧水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工商局申请注册成立。广安市碧水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后,流杯村两委、村民代表、驻村工作组决定,广安市碧水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800元/亩的租金租用流杯村1、6、7组20余亩土地用于修建停车场,方便群众入内游玩,并向进入车辆收取停车和清洁服务费。2017年6月19日,该停车场在进停车场的路口设立公示牌,将收费标准进行了一周公示,收费标准为:摩托车、三轮车3元/辆、小车(7座及以下)6元/辆、8座及以上10元/辆。7月26日,该公司开始向进入车辆收取停车和清洁服务费,对个别流动小商贩三轮车按3-10元的标准收取的停车和清洁服务费。根据2015年版《中央定价目录》、《四川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非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车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该停车场收费应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代市镇政府:2742001
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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