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任性,投诉无门
不为钱不为利,只为争一口气。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交警支队不受理 行政复议,投诉无门。 南充交警同志,你在第5113016201800299号认定书中认定我的车辆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请你解释一下:
1、为什么要引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这一条规定(事故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更没有交通方向灯)?难道只是为了方便给我定责?
2、巜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第七款的转弯让直行到底是指相向而行或是同向而行的车辆?同向最右侧机动车道有右转弯让直行的情况吗?最右侧机动车道的右边还有规定的机动车直行道吗?
3、我在双向六车道单向三车道的最右边机动车道上行驶提前亮右转弯灯到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遵守交通规则正常右转,我的右边何来直行道?
4、我的右边是非机动车道(地上有交通标线),肇事机动车借道行驶从我的右后边(非机动车道)向前快速直行撞到我的车右边后车门,请问我违法违规行驶了吗?请问我正常行驶该如何避让他的违法冲撞?
5、违法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而在责任认定时却要割裂原因和结果,请问依据何在?何法何人授予这样的规定?(希望交警同志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法律释义按照书上内容进行回复、愿不要再曲解、胡弄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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