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广安元宵节禁放烟花彰显政府法治进步和民众民意形成共识文明程度提升
麻辣·谢歌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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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后,这个春节就算真正过完了。大家是否都看到和感觉的到?今年与往年就是不一样?不同的是再也没有了烟花爆竹,这个春节过的仍然很愉快。
(图片仅为微信截图与本帖内容无关)
面对清新自然的空气质量我们应当感谢政府的决策力推了禁放烟花爆竹之举措,同时也真心感受到市民百姓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逐步提升。
而每到元宵佳节,谢歌就会心生感慨,往事历历在目。这里插叙一段文字顺便说个事:
记得某年,也是这个传统的元宵佳节,当时,某地找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有组织的定点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老百姓呢却不准燃放,别说烟花爆竹,就连代表了五千年灿烂民间文化的熏腊肉也得小心翼翼。于是,市民百姓就“不依叫”了,有网友发帖表达诉求直接投诉,一时间,网上怨声载道。这时候,恰好政府偏就又出台了一个通告说是要进行一次“有组织的定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彰显歌舞升平国泰民安,传说有政府官员还要亲自去现场来个近距离的与民同乐。这个想法倒是不错,这得有多接地气呀!可市民意见就大了,你这不明显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么?我放烟花爆竹就是污染环境你“有组织的”放就可以耍特权吗?
谢歌当时看到这个情况后心里也有点不舒服,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想发个“瘪言”。于是就写了一篇评论文章发在这个“老地方”,标题大意是“元宵节放烟花市民有意见與论一边倒”。这篇文章一出这下就惹火烧身了,可不得了啦,惹得官员龙颜大怒不说,與情部门也坐立不安。实话实说,这样一篇评论并不算多大个事,聪明的直接在帖后来个回复说明一下情况作个解释和正面的引导不就完了吗。可是,情况非常不妙。不晓得当时是哪位官员受了哪一根筋的影响直接动用公权力(说明一下哈,那个时候不像现在,那时还没有开始打老虎的,更没提要“把公权力关进笼子”这个说法)下令喊:查,看看这个“谢歌说事”是哪个,啷们又在发“瘪言”。于是,我正忙得很呢却接到了某派出所的电话。对方口气异常强硬的开门见山问:你在哪里?
“到底啷个嘛,哦,就这事,哦”。我说。这下对方说:
“你也懂的,领导不高兴了,理解下我也是执行公务哈”,“谢歌”啊,要写吗就“点”到那个“好”的写嘛,你来弄个什么“一边倒”,哪个又一边倒了嘛,这元宵节是个传统节日,我们有组织的放烟花你应该支持嘛,莫说那么多,赶快把帖子删除掉,然后过来承认个错误算了嘛,我们也好交个差”……。
我电话上也同时问对方,我到底违犯了哪一条,说好的容的下尖锐的批评哒,我这篇文章又不“尖锐”。他说,具体不好说哪一条,然后就一直追问我人在哪里。我说我耍公休在重庆,他说重庆近嘛两小时就赶回来了,今天无论如何要到所里面来一趟,其实没得啥子就是来了解下情况。天,了解情况我还是懂的起的这个“情况”是个啥子情况。于是我答应说行嘛就挂断电话。
后面,不到十分钟又一个派出所打电话来了,说也是为这个事,前面那一个是在单位辖区的派出所长,后面的这一个是住宿辖区的警务室。后来他们就干脆直接都去到我办公室等起,说是必须要见个面了解一下。这下子可就真苦了我了,我可在广州啊,哪能短时间回的来呢,还真以为我在重庆吗。于是,就这样僵持着。这期间,有单位上的同事短信说,两个人说的要你回来,说躲就躲的脱哟?
天,你这不冤枉我啊,台湾就快要解放了的嘛,我能往哪里躲呢。
啷个办呢?我只得硬着头皮把情况反馈到社区,社区编辑回复说这件事情我没有什么错,社区编辑说叫我根本就不要管,他们已向“上面”领导汇过报了由他们去交涉,并将力挺我到底。于是他们单位与单位之间在电话里几乎就吵了起来都快翻脸了,(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到了最后来这边反馈情况给省上说:“这哪是我们下命令嘛,纯粹是下面的人在乱整”)。
“那你继续休假嘛,暂时不用急着回来了,过几天再说吧,还有,“按倒”好的写嘛,晓得不”。还是那个多么熟悉的陌生人的声音。
原本,我也横下一条心的,你若叫我去呆24小时的话出来后我一定要专门写个“我的24小时”去曝料你,你若叫我去呆三天,但出来后我一定公开曝料你和我之间的这“三天的故事”我会详细叙述和你之间所发生的这所有的细节。这下我才如释重负。于是,又打开手机反复看那一篇评论,的确没有任何触及底线的文字,只是语句比较犀利一点,把某些行为“点”痛了,人家不安逸了。我又看了看文章后面的跟帖,网友可是一个劲的支持我,但一个小时后跟帖就变了,逐渐的就有些跟帖为官方开脱说好话了,说是,元宵佳节放个烟花也是千百年来的传统没得啥子不可以的,还有的跟帖说只要是“有组织的定点燃放也是可以热闹一下的”等等。更有人特别跟帖说,这个放烟花的钱是企业的,这次燃放烟花爆竹不是政府组织的,纯粹是企业行为为了打个广告提高知名度而已等等。
这明眼人一看,不就知道是“水军”出场“站台”了?慢慢的與论也就不再是“一边倒”了,而是出现了多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声音。可问题是,这不就“热炒”起来了吗,结果是越描越黑。没办法,解铃还须系铃人,迫于压力我把帖文重新编辑了标题去掉了那个“一边倒”才算完事。
后来,社区编辑问我“示弱”的理由,我说我同情自己更同情和理解给我打电话的执行命令的人。编辑对我的让步表示了尊重和理解。
不提也罢,所以,每到这元宵节呀,谢歌我就总会想起这件往事,说真心话,人家这官大了我哪惹的起。
(图片仅为微信截图与本帖内容无关)
回到正题来说。感觉近几年广安做得特别的好,特别是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狠下了几翻功夫。抬头看看天空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讲真的,其实,说到底,这一切成绩的取得都是因为广安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们开始守法并增强了法治意识的结果。想一想,官方主动不放烟花爆竹哪个还敢放?而且在我看来,这放烟花说是传统其实根本就是一种陋习,不需要去继承,传统有美德但也有糟粕,好的要,不好的要丢掉。
记得人民日报曾撰文指出,守法应是政府“第一形象”,文章说,如果干部头脑中有了法治思维这根弦儿,在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时,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如何运用法治的思维去分析、运用法治的办法去解决。政府是不是守法,干部是不是懂法、会不会用法,不仅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施政的质量和政府的威信。
政府带头守法,首要的一条,就是培养和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即便有些问题法规制度无具体规定,也能够按法治的精神和原则来处理。反之,如果头脑中没有法治思维,那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依然局限于行政手段,也就免不了简单、生硬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会留下一系列难以处理的后遗症,影响干群关系和后任政府的工作。这方面的教训不少,应当引以为戒。不仅如此,还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是依法行政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人民群众最能直观感受到的政府第一形象。
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的衣食住行等问题和矛盾,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有各的道理和考虑,甚至各不相让、僵持不下,如何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好?最佳的办法就是政府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双方都按法律法规办,这个没得啥子说头。在法治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不偏不倚地按规矩解决问题才是王道。
因此,谢歌认为,提倡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从法的背后寻找支撑法的精神支柱,包括对这种法治施行的力量泉源,以及法治实践的目标指向。特别是今年政府禁放烟花的率先垂范的守法行为其意义已经成为了在已经脱贫攻坚致富和发展物质文明之后必须重视的话题。
这事情,往往就是这个样子,同时也是今年“禁燃放烟花爆竹”带给我们的启示:
当群众看到政府带头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在处理问题上真的把法律法规落到了实处,那么,群众也就会将心比心,跟着守法。大家都守法,事情就好办了,久而久之,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也就随之提高了,这个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收获。
我们还以为,制度建设也同样是要求法治重新重视“ 人” 的问题,用制度来保障已有的成果,用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用制度来引导社会的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民众的价值共识和对法律的认同以及对政府的信任。
看看吧,政府带了个好头不放烟花爆竹,哪个老百姓“死个舅子”还不自觉的放呢?由此可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文明市民当从我做起。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去讲,如今的广安已基本上实现了政府法治与群众民意形成共识,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达成一致且逐步提升。
一般来说,政府的决策,一方面是人们观察、认知和评价政府的窗口,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展现形象、构造公信力的重要环节,而以共识为基础才能提升决策公信力,而好的公信力又怎能不受到包括我谢歌在内的群众所拥戴?这个犹其值得真心大赞特赞。
点赞近两年来广安市各级政府官员、部门的带头守法,点赞广大市民百姓素质的提高以及广安这座城市的社会道德的回归以及精神文明的进步!
祝福我大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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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至少有两处别样的风景:一是年轻时奋不顾身的爱情,二是关注麻辣论坛“谢歌说事”。民生透视、热点分析、拥抱自由、独立思想、以卑微的“闲言碎语”换社会点滴之改变,以发瘪言的形式演绎麻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