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
巴中市平昌县电力公司违背国策,国法数罪并罚,罄竹难书。
一,违背中央政策国发1999(2号)政策之中第4.电网投资方面。
(1)国家将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资力度,主要通过国家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同时支持和鼓励供电企业通过合法渠道融资筹集改造资金。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力度。
(2)各级电力企业要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资金的投入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今后新建农电设施应纳入电力规划,由电力企业统一建设、统一经营。政策出台后难道平昌县政府没投资吗?投资去向又在何地,到底投资又到谁的包里去了呢?这一切必须一查到底,必须打破砂锅问道底,为何又由老百姓自筹自建,其用心和目的何矣?
二,违背《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中央政策1999(2)号政策出台后全县人民自筹自建的电网为什么电力公司只给老百姓使用权?《物权法》规定:财产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利。其佘三项权力为何強侵老百姓的呢?老百姓没有得到收益权的同时为何还要老百姓投资继续维护电网呢?
三,违背《电力法》第十三条也规定:“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因此,受电工程属于客户资产,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干涉。为什么将全县中央政策出台后老百姓自筹自建的电网,电力公司对非投资用户供电,至于投资者内部产权划分处分你电力公司有资格管吗?为什么电力公司要干涉?
由2016年6月老百姓上访至今平昌县电力公司始终不给老百姓宣传中央政策1999(2)号政策全文,(由三级书记信箱回复及多方资料可证)单一的只给老百姓宣传政策之中的管理措施项目,将这两年来经过各部局处理无果。向四川省省委,巴中市市委,平昌县县委三级领导信箱都由经信局以政策之中的管理措施而回避三级共产党领导书记信箱“釆取答非所问,避而不答”的方式回复。多次求助巴中12345也无果,请问你电力公司你资都没投你去管什么呢?有你这种领导给老百姓釆取断章取义宣传中央政策的吗?
根据老百姓多年多次上访,涉及部门及相关人员之多,至今平昌县电力公司,经信局,平昌县纪委,县人民法院,互相推诿。从中央十九大文件精神学习之后;巴中市委两会学习结束之后对本案也无动于衷。全县108万人民群众关注的是既敢违背国法,国策之人非同小卒。多次上访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目前没有哪个部门敢负这个责也无人处理。两年无果。
特此请求各级
书记的监督之下成立专案组处理,给全县108万人民老百姓讨回一个公道。
叩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