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zhanglu.”网友:
您在麻辣社区中咨询“关于农村贫困户异地搬迁,新修住房,资金问题,有很多疑惑”一贴,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家房屋搬迁为2016年度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并拆旧复垦。您现居住的普济宫村将军湾新居是普济宫村新居业主委员会在征得您父母同意后由普济宫村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投票确定的建筑企业按照易地搬迁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在建修过程中您及父母多次到工地监督工程质量,同时您父母也对新居之前设计的大门位置进行了更改,您也于2018年2月10日与施工企业签订了建房补充协议。按照相关政策,您家应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为人平2.5万元,共计17.5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普济宫村“两委”已按照动工建设、主体完工、搬迁入住、拆旧复垦的工程进度申请兑现了补助资金14万元,下余3.5万元需拆除原所居住的住房并复垦后兑现。2016年12月,施工企业为让你及家人尽早住上新居,在与你家结算还下差建房款3.5万元的情况下,同意您及家人搬迁入住,至今您家未拆除原所居住的住房,也未付清所欠的建房款。不存在您在发帖日(2018年2月24日)才知道您家新居在普济宫村将军湾,也不存在新居被收回的问题。感谢您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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