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们好,非常不好意思在这里打搅你们。 我们是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花苑一期业主,问题是我们现在遇到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还请您们抽空帮助我们处理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是关于玉带花苑一期业主的物管费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现在,客家和贵物业公司正在收取2018年1-6月的物管费,我们作为玉带花苑一期业主,也不是不缴纳这个物管费,问题是,我们几次三番的带钱到物业公司缴费,都因为他们不能出具合法的票据而不能缴费!!!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第一,根据我们与当初交房的物业公司的约定,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必须出具相应的合法的票据!!现在,物管公司不能出具相应的合法的票据,(物业公司敢收费不敢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根据龙泉驿区区长公开电话的回复,物业公司可以开满大街一元两本的收据,但是必须有客家和贵物业公司的公章!!》我们该怎么缴费????第二,根据物业公司所谓的面积计算,怎么算我们的物管费都不可能是整数。(85.46×0.6=51.276元,51.276元×6=307.656元)他们每次收的308元依据何在???是谁同意他们满5角就收1元的,请物管公司出具相关的证据!!!如果他们不能出具相关的证据,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非法的!!!!这是物管费方面的问题。 其次,关于玉带花苑一期业主的水费问题:龙泉驿区自来水公司说玉带花苑一期业主有一个公摊水费的问题,现在,玉带花苑二期已经交付使用,那么,请问,玉带花苑二期的公摊水费在哪儿?????如果说,一期业主有公摊水费,那么,二期业主为什么没有公摊水费?????难道是二期业主是新志公司亲生的,一期业主是新志公司寄养的????????为什么二期业主可以直接到自来水公司结账,而一期业主不能??????这需要新志公司一个合理的解释!!!!! 第三,关于玉带花苑一期物管费的收取问题,是谁同意他从0.5元/m2涨到0.6元/m2的,请物管公司出示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涨价也可以,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涨价,根据当时玉带花苑一期业主一共115户计算,就算114户吧,三分之二也必须有76户同意,他这个涨价才合法,问题是,当时到会的也不足30户,他这个涨价的理由何在???那么,如果不能出具相关的证据,那么,他现在收的0.6元/m2物管费也是不合法的!!!! 最后,关于玉带花苑的地址问题,众所周知,玉带花苑一期的时候,新志公司说明了的,当初的大门开在张家井街,是因为二期没修。那么,现在二期已经入住,为什么这个大门还在张家井街?????这也需要新志公司一个合理的解释!!!!!!要知道,玉带花苑卖一期的时候可是卖的玉带街115号!!!!!你如果不信,可以查阅当时的新志公司的宣传单!!!! 文中如有不对之处,还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 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115号玉带花苑一期业主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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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发表了龙泉驿区发改局、龙泉驿区国税局、龙泉驿区洛带镇政府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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