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463|评论: 13

[呼声回应] 资阳电力公司和物业勾结威胁业主[已回复]

[复制链接]

资阳东福小区4期在交房后长达2年多的时间都是临时停电,一直找开发商改用正式用电一直未果,后来找到政府部门出面,最终终于改为正式用电了,电卡又物业公司统一发放,但是需要领取电卡就要求业主把之前欠的物业费交清才发电卡,由于小区物业不尽其责,3个电梯基本只有一个可以使用,到处建设也不完善,门卫形同虚设,所以大家都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然而这些都属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当知道物业公司拿电卡威胁之后,选择去电力公司补办电卡,但是电力公司不予补办,他们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领导打了招呼不能给我们东福小区业主补办电卡,我们要电卡只能去找物业公司拿,电力公司补办电卡不应该是他们义务吗?他们凭什么参与业主和物管之间的纠纷?他们凭什么能不给我们补办电卡?马上过年了电卡充不了钱,现在连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都解决不了,还拿来当作一种筹码要挟老百姓。这真的是让老百姓活不出来啊。

=========================
编辑备注:雁江电力于2月10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二爷299“您好:
       在收到麻辣社区转交的关于您反馈的购电卡发放问题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东福小区4期于2014年左右建成,因物业配套设施、房屋产权问题,开发商未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一户一表”改造。2017年12月前后,在资阳市、雁江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由开发商(鑫源房地产公司)统一收集东福小区4期各业主相关证件,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集中办理,并代为每个业主预充值100元。完成改造、充值后,购电卡交由鑫源房地产公司统一发放。并明确要求其不得将电卡发放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收取进行捆绑,必须尽快将购电卡发放至每一位用户的手中。
在获知此贴后,我司立即与开发商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其聘请的物业公司(至宏物业)并未按照我司要求尽快发放购电卡。我司已明确告知至宏物业购电卡发放与物业费纠纷无关,要求其不得以物业费为要挟拒绝发放购电卡。同时也已督促鑫源房地产公司于2月7日下午在小区门口张贴了告示书。经了解,部分业主已于2月8日、9日在至宏物业处顺利领取了电卡。各位业主如在我司明确告知东福物管方且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我司体育路供电营业厅进行补卡。如各位业主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我司反应情况,我司将竭力为广大客户解决供用电相关问题。
国网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8-2-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相关电力部门。

发表于 2018-2-6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国家电网必须给个解释!

发表于 2018-2-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做法太要不得了,这样子搞怪不得别个不交物管费,去找房管局投诉他们,直接去告他们物管公司

发表于 2018-2-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物业公司的锅~占到业主的电卡不给。。业主和物业扯皮没必要拉到电力公司嘛~

发表于 2018-2-6 2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的时候水电气三通是有合同的,现在物业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吗??坚决打击,坚决!?

发表于 2018-2-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遇到了一个死循环,小编帮你打听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8-2-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向眸 发表于 2018-2-7 09:41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相关电力部门。

真心的谢谢了,我们只是希望电力公司做好他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我们和物业之间的纠纷他真的不应该多管闲事,物管把他物业公司该做的事做好了,我也心甘情愿的交物业费。
发表于 2018-2-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电,关乎民生,大过年的,老百姓用不了电,可笑,这个物管可笑,电力部门更可笑!

 楼主| 发表于 2018-2-7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8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8 2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东福小区问题很多,希望领导过问下,谢谢

发表于 2018-2-1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二爷299“您好:
在收到麻辣社区转交的关于您反馈的购电卡发放问题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东福小区4期于2014年左右建成,因物业配套设施、房屋产权问题,开发商未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一户一表”改造。2017年12月前后,在资阳市、雁江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由开发商(鑫源房地产公司)统一收集东福小区4期各业主相关证件,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集中办理,并代为每个业主预充值100元。完成改造、充值后,购电卡交由鑫源房地产公司统一发放。并明确要求其不得将电卡发放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收取进行捆绑,必须尽快将购电卡发放至每一位用户的手中。
在获知此贴后,我司立即与开发商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其聘请的物业公司(至宏物业)并未按照我司要求尽快发放购电卡。我司已明确告知至宏物业购电卡发放与物业费纠纷无关,要求其不得以物业费为要挟拒绝发放购电卡。同时也已督促鑫源房地产公司于2月7日下午在小区门口张贴了告示书。经了解,部分业主已于2月8日、9日在至宏物业处顺利领取了电卡。各位业主如在我司明确告知东福物管方且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我司体育路供电营业厅进行补卡。如各位业主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我司反应情况,我司将竭力为广大客户解决供用电相关问题。
国网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发表于 2018-2-1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公司可以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