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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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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圈内各位朋友好,万般无奈之际用这种方式来诉说心中的愤懑,也请各位朋友大家来评评理,我是赵贵益的法律上的老婆,是板庙大石村人,因为我们还没有签字,我们因为各种矛盾婚姻走到了尽头,我们育有一女儿,用尽各种办法和平协商解决不行,我找到了律师,我的律师联系了上他,我和他离婚,女儿跟我,他以前在给他父母干活,每个月4500的工资拿回家后娃娃的及家里的各种开支用了,实际他父母连工资没有给他发齐,现在他们居然要求4500的工资我赔偿他一部分来充当娃娃的抚养费,要我赔偿他工资,请大家说4500的工资在娃娃的奶粉钱还有一家人的生活在平昌用了还剩多少?我一个女人带走娃娃,按照法律标准抚养费也不只是300,他要求每个月300块钱以内,还要拿他以前的工资来抵一部分抚养费,想想都搞笑,这是他给抚养费就是这种。不给抚养费情况就是,娃娃跟我走,跟我姓,他不拿一分钱,永远都不看娃娃,如果真是这样有法律效力,我宁愿选择后者,可我咨询过专业律师没有法律效力,让娃娃从记事起就知道他爸爸已经死了,我一个女人带走娃娃已经不容易了,没想到他这么渣,另外我们结婚他家拿了几千块钱做旅游,也是婚后家里及娃娃开支用了的,他现在居然也还提出来,你们帮我评评理,人为什么可以渣到这种地步,我作为一个母亲想到孩子有这样的爸爸很是痛苦。我这么做也是让他面临舆论的压力,另外一方面我也会用法律武器保护我和孩子的正当利益,法律上一切讲究证据,做人也是,凡事人在做,天在看。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居然看到了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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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协商不妥,就走诉诸法律公了吧,这才是正确办法。

发表于 2018-1-2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聚好散,没有什么大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在前 发表于 2018-1-26 15:08
你们协商不妥,就走诉诸法律公了吧,这才是正确办法。

我已经上诉了,他那边就像是厚脸皮,还说啥子第一次他不离,我就来第二次了。渣到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他家经济状况不好,也不是我想讹他钱,而是他渣到家了,一家耍赖,不想养孩子,还想着以后耍赖来认孩子,住在二中对面的,三江大道上面还有一处住所。

发表于 2018-1-2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孩子,好聚好散。的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春江海水 发表于 2018-1-26 16:38
为了孩子,好聚好散。的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谢谢  我已经上诉了  他那边还说第一肯定离不脱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有时不单纯是个讲理的地方,而是一个讲情感的地方!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8-1-26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无果,只有走司法调解之路了。

发表于 2018-1-2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孤洲 发表于 2018-1-26 18:37
家庭有时不单纯是个讲理的地方,而是一个讲情感的地方!

那家里爱钱得很,只知道钱  晓得啥子感情哦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宫问 发表于 2018-1-26 23:41
这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我已经上诉了
发表于 2018-1-2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老乡,,可以去平昌适逸律师事务所,咨询吴忠律师,也是板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顺安驾校 发表于 2018-1-27 14:41
楼主老乡,,可以去平昌适逸律师事务所,咨询吴忠律师,也是板庙的。

给个联系方式

发表于 2018-1-27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离婚不改变父女、母女应对女儿的法定义务,同样若支付离婚后女儿抚养费,父母都有探视权。
父母在婚姻存续期的经济利益,属于家庭共同收支,只要不存在隐匿或转移,在离婚时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果可以让法庭裁决。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在前 发表于 2018-1-27 16:59
父母离婚不改变父女、母女应对女儿的法定义务,同样若支付离婚后女儿抚养费,父母都有探视权。
父母在婚姻 ...

谢谢  我会让法律给我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8-1-27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娃太渣,同意!

所提理由,不仅是法盲,而且也不尽情理,这种人,离了也好,省得受罪 。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8-1-27 20:21
他娃太渣,同意!

所提理由,不仅是法盲,而且也不尽情理,这种人,离了也好,省得受罪 。

我已上诉 他那边扬言   第一次不会来    他家亲戚及朋友劝他及他父母没有用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方是板庙九大队的

发表于 2018-2-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时都心高气傲,相互不知道多多谦让,要求总比付出多,一般不容易融洽生活.像那河里的石头,磨得光滑了,自然也就少了磕碰.时间是最好的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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