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区房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房管局调查,“欧尚花园”项目由成都尚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6年4月22日在区房管局申领了欧尚花园第1、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根据《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接房时查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二)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情况;(四)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公示的其他资料;(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受理处理商品房交付中投诉的相关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区房管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按照成房发〔2016〕43号《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交房,不得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同时,请您参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交付时间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开发企业依约履行,如开发企业拒绝,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房管局于2018年1月31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约谈成都腾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严格按照本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管理规约进行装修管理和收费,责令物业企业对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约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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