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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 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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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
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
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犍为县海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犍为县孝姑镇(东经104.0427,北纬29.1259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犍为县芭石独立工矿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80000m3/d,分期建设,近期规模为30000m3/d,远期增建规模50000m3/d(本项目只涉及近期30000m3/d)。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些污染物,以扬尘和噪声为主。
1)施工期水污染: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旱厕,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林地施肥。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中场地冲洗及相关设备的清洗用水等。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中进行简单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等,含油污水主要是润滑油、柴油、汽油等石油类物质,施工机械维修作业区应做简单防渗处理,产生的含油废水应采用容器或砌坑专门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2)施工期噪声:
项目开采期建设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开挖、钻孔、砂石料粉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汽车运输等。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逆的短期行为。
3)施工期大气污染: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燃油、运输车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扬尘等
项目工地管理中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原则,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
4)施工期固废污染: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废土石方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土石方主要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和后期绿化植土,多余部分外运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不可随意丢弃;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存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形态的变化、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地表植被的破坏等方面。施工期对地形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的破坏,导致植被覆盖率降低,植被种类减少及土层结构破坏,局部生态环境恶化,但不会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1)营运期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 m3/d,项目本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调理池产生的脱水滤液及滤池反冲洗水,此外,还有少量的厂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剩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的脱水滤液和污泥浓缩池上清液返回细格栅处,同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再处理;
滤池反冲洗水排出同脱水滤液一同返回到细格栅处同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再处理;
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对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污水处理工艺按照设计正常运行。
2)营运期废气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恶臭。就目前我国的国情而言,要消除和克服这种恶臭异味对厂区内及厂界外近距离范围的影响是不易做到的,只能采取个人防护和减少向外扩散等辅助性措施来解决。
就本项目而言,治理恶臭气体的措施包括:
对于新建构(建)筑物,采用室内安装机械排风设施,以消除室内的臭味,改善室内环境;
项目污水处理厂各构筑物中,对厂外粗格栅和提升泵房进行封闭整体采用离子新风除臭系统除臭。对格栅、沉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形成密闭系统,对污泥脱水机房封闭集气,可有效减小恶臭排放。
恶臭气体从集气系统中排出,经引风管导入处理装置,经过除尘及增湿后,废气中的污染物与除臭设备内的填料上的微生物接触,被微生物捕获降解、氧化,使污染物分解为无害的CO2H2O以及硫酸、硝酸等无机物,硫酸、硝酸等进一步被硫杆菌、硝酸菌分解、氧化成无害物质。当污染气体经过生物载体表面时,可从污染气体中获得营养源的那些微生物菌群,在适宜的温度、湿度、pH 值等条件下,将会得到快速生长、繁殖,并在载体表面形成生物膜,污染气体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接触生物膜时,被相应的微生物菌群捕获并消化掉,从而使有毒有害污染物得到去除,净化后气体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物除臭工艺对NH3H2S、甲硫醇等恶臭成分的去除率稳定可达到90%以上。
对新建的恶臭产生单元进行合理布局以及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来控制室外环境恶臭的影响。
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的臭气产生部位周围及污水处理厂的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选择种植不同树种,组成防止恶臭散发的多层防护林带,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厂区及泵站绿地面积不得小于30%
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污染浓缩控制发酵,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放时间;在各种池体停产检修时,应及时清除积泥,防止臭气散发。
控制恶臭散发。污水提升泵房采取全地埋式,并加强地面绿化;采用一体化机械式浓缩机对污泥进行浓缩、脱水,污泥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加强个人劳动卫生保护。
臭氧制备及氧化池产生的尾气含有少量的臭氧,由于臭氧即使在浓度很低时也具有毒性,所以在排放到大气之前必须将臭氧分解成氧气,本项目设置尾气破坏器对臭氧进行破坏处理,在尾气破坏器内残余的臭氧通过加热分解为氧气,再通过尾气破坏器出口排风机将尾气由接触池抽出并排放到大气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主要为较大的漂浮物和悬浮物,如纤维、果皮、蔬菜、木片、布条、塑料制品等;第二类是沉沙池分离出的砂粒;第三类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渣;第四类是生化池污泥及生化处理后的剩余污泥;第五类是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栅渣和砂粒运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泥脱水设备为板框压滤机脱水机,脱水后污泥含水量为70%-75%,其含水率不能满足填埋要求。环评要求通过加药(FeCl3)使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浮渣及后续单元产生的剩余污泥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相关要求对剩余污泥进行浸出毒性鉴别,若经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在满足卫生填埋条件时污泥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若经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其贮存、转运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
污泥运输选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在搬运上车区域设置专门排水沟和地坪坡度,以便使清扫不干净的污泥再回到处理系统;
污泥存放于污泥浓缩池内,污泥浓缩池需作防腐、防渗处理;污泥应及时外运,做到日产日清;
污泥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密封式翻斗车,避免沿途抛洒污染环境,必须确保运输途中不出现跑、冒、漏、滴。清运车辆不得穿越城镇中心区域,外运时间应该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期及人流物流的高峰期。
危险废物运输和转运:鉴别后的污泥若属于危险废物,其运输应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运输危险废物的行程路线避开交通要道和及商业区和人口密集区,运输时间应错开上下班的,固定行程路线,运输线路应力求简短,选择国道或省道为主,尽可能避开高速公路,以减少交通事故风险值。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持有运输许可证,由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专业收运人员押运。包装或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要与危险废物相适应。
同时,运输和转运过程中应关注途经路线的天气、气候预报,以防止突然性天气变化造成的交通事故。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运输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发现泄漏时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
4)营运期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格栅机、水泵、风机、压滤设备等各类机械设备和进出厂区内的车辆声源强度75-95dB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以保证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能够达标。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场界噪声完全可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 90)中的3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系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犍为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项环境正效益工程。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将削减排入岷江的污染物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当地水资源。项目的实施具有很好的社会正效益,对促进犍为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济可行。区域内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总图布置合理。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确保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犍为县海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5883399600
2)环评单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55788596
邮箱:344155547@qq.com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123-25日,共计10个工作日。
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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