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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夹江县信访局,你已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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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有群众向四川省人民政府信箱,实名提交了一件检举控告夹江县公安局的信访材料,后被层层转到夹江县信访局。这是意料中的事。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夹江县信访局居然把信访件转给夹江县公安局处理。
      信访件中第一段写得很明确,家属要“反映控告夹江县公安局的严重违法为”。也就是说,信访控告对象非常明确——夹江县公安局!!!
      《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作为信访工作部门,你们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吗?或者你们也是受人指使?
        带来的结果是什么?不受理是肯定的,自己如何受理群众对自己的控告?
        信访件被违规处置,放纵的是不法分子,败坏的是夹江县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 。
        还有,所有的控告内容和证据依据都被泄露了,而对于案件来说,这些都是机密。
        更有甚者,家属反映遭到了某些形式的打击报复。  
        某工作人员通知信访人不予受理时似乎很拽:你这样告是没有用的,你再怎么告还得返回到我们这里来处理。
    《信访条例》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件控告的内容是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致人死亡,可以说内容极为重要。违规处置如此重要的信访件,产生恶劣影响,个人认为足够顶格处罚相关负责人了。
         夹江县信访局:你已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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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4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信访局就是一个扯蛋局,信访条例明确规定,逐级受理,应当是被控诉的上级处理,但在处理过程中都是自己处理,又是被告又当法官,它会说的自有错吗?都是东拉西扯,高度重视走过场,欺骗上级,敷衍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该信访件即是控告书,篇幅近万字,列举了大量证据,泄露后对案件影响将非常巨大。也许大量证据早被抹掉了,家属要搜集证据是难上加难。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08: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绝对强势的公安局,群众想搜集自行证据几乎不可能,采用法律途径不仅旷日持久,而且成本巨大,还不一定有效果。
因此信访渠道似乎是不二选择,只能寄希望于党和政府。
但在夹江县,官官相护非常明显。先是政法委,纪委,检察院的调查组草草做出认定,后是信访局将控告书交给公安局。
信访局没怎么大胆,一定是夹江县有关领导做出的决定,可见夹江县官场生态如何糟糕。
上上下下算计好了的,他们不敢正面回应家属质疑,只说随便你告吧,检察院工作人员甚至说,你们不可能得到任何有效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8-1-16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6 15: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7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08: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9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9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心肺复苏”: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12月20日,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李诗月向省长信箱来信控告夹江县公安局违法行为。该信访件经省市转至我县,我局对来信进行了认真甄别,其来信内容实质是控告夹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办案中存在违法行为。根据《信访条例》及《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程》规定,我局于2017年12月25日转送其主管部门夹江县公安局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经查,夹江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通知》规定,于2017年12月28日向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向其告知了救济途径,即依法向夹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因此,希望您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您的权益。



                                                                                                                                夹江县信访局
                                                                                                                               2018年1月19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0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0 16: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江县信访局 发表于 2018-1-19 16:14
网友“心肺复苏”: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

《信访条例》二十三条你给听众在读一遍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20 16: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 07: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上级监管单位是否应该查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 0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08: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正视问题,维护正义,促进社会进步,还是官官相护,腐败堕落,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新时代抹黑,相信有关部门会有正确的选择。

发表于 2018-3-13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江县信访局 发表于 2018-1-19 16:14
网友“心肺复苏”: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

发表于 2018-3-1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江县信访局 发表于 2018-1-19 16:14
网友“心肺复苏”: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

张三找县太爷控告县里的捕头李四持刀伤人,县太爷对状纸进行了认真甄别,认为其状纸内容实质是控告李四的那把刀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于是把状纸转给李四调查处理。李四认为那把刀是公务刀,属于管理兵器的单位管理,于是告知张三不予受理。

发表于 2018-3-15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到没有,夹江县信访局把信访件转给公安局只需要一天,看来是顺手转。但公开答复却花了一个星期,看来这个理由不好找

发表于 2018-3-1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夹江信访局,你们不觉得你们的答复很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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