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纪委: 举报人: 唐有全,联系电话13909076636 举报人: 袁礼明,联系电话18980317068 被举报人: 陈汉稀,工作单位: 南充市工商局干部,职务: 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联系电话13508091999。 一、违法犯罪事实: 1. 伪造独资企业印章; 2. 伪造企业公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3. 违反工商注册登记法规。 二、违法犯罪事实过程: 陈汉稀于2010年 10 月至2016年12月,先以其女儿名义后以其妻子名义与举报人(股东)共同投资新建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城北CNG加气站,为了达到自己侵占举报人利益的目的,自2017年1月起,采取以下违法行为: (1). 私刻伪造公章,伪造企业公文在企业法人代表和全体举报人(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的财产(500千伏安变压器,价值25万元变更过户到了自已把持的另一个企业; (证据可在顺庆区供电局提取伪造的过户申请,加盖的私刻伪造公章) (2). 私刻伪造公章,伪造企业公文在企业法人代表和全体举报人(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在川中油气矿的经营帐户,开取增值税发票的用户名称变更过户到了自已把持的另一个企业; 至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把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搞到-片混乱,现已停业。(证据可在川中油气矿销售公司和财务室提取伪造的申请,加盖的私刻伪造公章) (3)私刻伪造公章、伪造企业公文和协议书在企业法人代表和全体举报人(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依法取得的气瓶冲装许可证企图变更到自已把持的另一个企业(证据可在四川省政务中心省质监局窗口提取伪造的申请和加盖的私刻伪造公章); (4)私刻伪造公章,伪造企业公文在企业法人代表和全体举报人(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在南充市公交公司的收款单位,收款帐户帐号变更到自已把持的另一个企业; 将销售款30多万元收到自已把持的另一个企业( 证据可在南充市公交公司财务室提取,伪造的申请,协议书和加盖的私刻伪造公章); (5)私刻伪造公章,伪造国家机关(南充市顺庆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局中城工商质检所)公文,在企业法人代表和全体举报人(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注册登记了南充市五湖然气有限公司 ( 证据可在顺庆区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局中城工商质检所和顺庆区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局提取伪造的申请,协议书和加盖的私刻伪造公章) ; (6)骗取自已亲至女婿袁礼明合伙共同投资新建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城北CNG加气站,承诺待加气站建成后按每股成本价分得股份; 在2015年12月加气站建成后,每股价约9.5万元,袁礼明实际出资50万元,应得股分约5.26,陈汉稀只绐袁礼明2.3股,价值28.15万元,强吞袁礼明28.15万元 (可直接询问举报人袁礼明); (7)违反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违反工商注册登记法规,利用手中特权违法违规注册登记南充市五湖然气有限公司。威胁,利诱,胁迫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法人代表弋良君,企图将南充市顺庆区顺鑫加油中心依法取得的企业资质全部变更过户到违法违规注册登记南充市五湖然气有限公司(相关证据附后)。 陈汉稀身为党员,国家干部,身居南充市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对市场经济活动,尤其是工商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清楚的,明知违法确故意为之,知法犯法。他长期以老婆名义经商,一边经商获利一边拿着国家工资,他的所做所为我们认为违法违规又违纪。恳请严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