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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关于网友期待公平1关于“巴中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郭勇枉法执行案”一贴的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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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7-12-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网友期待公平1关于巴中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郭勇枉法执行案一贴的回复

期待公平1网友:
       你于 2017年12月25日23:50在巴中麻辣论坛发帖关于“巴中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郭勇枉法执行案”的帖子后,我院高度重视,庚即责成执行局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院于2017年7月20日受理执行申请人巴中国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饶仕珍、四川省巴中市华西建筑有限公司(2015)川巴江南证字第609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公证书一案。本院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饶仕珍、四川省巴中市华西建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四川省巴中市华西建筑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桂花街农贸市场A幢7-12号房产贷款抵押物予以评估拍卖。评估机构由本院技术室公开摇号选定达州市全成资产评估事务所为评估机构。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总价格为4479500元。本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领取评估报告(有相关的电话和短信记录为证),但被执行人饶仕珍、四川省巴中市华西建筑有限公司拒不领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按拍卖程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经过两次拍卖,以3620085元成交价由他人竞买。整个拍卖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合法。
       “执行难”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疾,打击“老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各位网友对巴中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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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咋就不对熊医生的申诉作出回复呢?

巴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巴中市中级法院2003年二审判决熊医生非法行医犯罪,适用特殊减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二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直接交付执行。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7年的2011年,四川省高级法院指令巴中市中级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第二次再审查明原判熊医生非法行医犯罪由于主体资格错误,原判罪名不能成立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原审被告人熊医生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巴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胡作非为属于典型的徇私枉法,巴中市中级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成员们至今还不允许立案庭受理熊医生不服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再审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犯罪的申诉,还不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错,禽兽不如。

你咋不回复呢?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12-2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回复。
发表于 2017-12-26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就是不要脸的代名词,只要法院稍微有点点理由、哪怕是极为牵强的歪理,巴中市中级法院立马就作出回复,而且还趾高气扬地竭尽挖苦讽刺之能。如果遇到法院完全彻底错了,实在找不出任何借口遮掩的事情,巴中市中级法院就完整地显露出流氓本质,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看你怎么信访申诉,巴中市中级法院就是不依法处理,巴中市中级法院领导本就流氓,法院还怕谁,”。

见过不要脸的泼妇,就没有见过巴中市中级法院这样不要脸的法院领导及法官。
发表于 2017-12-26 2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不怕打击报复?小心法院弄你哦

发表于 2017-12-27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复,看似高大上 有理有据,实则不然。我已发图片为2016年五月十日政府找的评估公司:四川信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图片中下划线处,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 桂花街第一层商业用房评估单价:17000-18000元/m2,这还是不含附属和装修的价格,373.29m2多少钱你自己算算,而且银行贷款评估的价格与此价格非常接近,我反问一句如果这个价格没有什么意义,那银行为何敢评估成746.59万元的价格,放贷500万元?银行是傻子么?从746.59万元到447.95万元如此之大的价差这合理么?如果合理那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要么就只能解释为银行是傻子。
   同时对于你们搬出的“执行难”打击“老赖”等法律、道德的大棒强加于我,我也只能嗤之以鼻:
   我们作为担保方,在此声明造成本次贷款不能续贷的最根本原因是担保资产被政府拆迁锁定,同时据担保方了解,借款人一直在陆续偿还本息,我们不是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而是对你们把政府和银行的评估定价从746.59万变成447.95万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此评估没有公示??如此评估没有黑幕??经办人没有鬼??综上所述,担保方只能理解为:选取评估单位时,郭勇未按法律程序,给中院领导汇报的内容虚假。
   担保方对执行异议的申请书已经寄给郭勇,至今无回复,为按法律程序作何解释?

发表于 2017-12-2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就没有整过一件要脸的事情
发表于 2017-12-2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吧。

发表于 2017-12-29 08: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案子又有多少个被改判了的?几乎微乎其微,其原因在于法院与法院之间是相互勾通相互照应的。

发表于 2017-12-29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巴中市中级法院乱判、冤判的案子,当事人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的,一般都是被立案庭有个王法官给挡了,基本都是被驳回申诉处理了的。当事人申诉一次,王法官就得利一次。
发表于 2017-12-2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巴中市中级法院乱判、冤判的案子,当事人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的,一般都是被立案庭有个王法官给挡了,基本都是被驳回申诉处理了的。当事人每申诉一次,王法官就会多一次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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