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12月18日至月底,全省可能出现一次长时间的污染过程。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33号)、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广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号)要求,依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的技术规范,华蓥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12月18日0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二)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三)减少露天大型户外活动,举办户外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 (四)幼儿园、学校尽可能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五)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服务工作。 二、自觉支持污染减排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电动汽车、自行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二)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 (三)加工、维修及装饰等应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禁止餐饮场所违规排放油烟,禁止违规使用燃煤,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建筑废物等露天焚烧行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违规熏制腌腊制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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