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大业主在得知业委会不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就私自动用公章与忠信公司签订了物管合同之后,非常愤慨,立即自发组织业主签名要求废除不合法的合同,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共有602户业主书面签字,超过小区户数一半以上。此心声提交到成龙街道办和锦江区房管局,对方根本不做理睬。之后,小区业主又自发按照街道办的要求,超过20%的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不作为乱作为的业委会。街道在接到书面请求后,惘然不顾广大业主的呼声,连夜通告业主让业委会补选,与广大业主要求坚决罢免的诉求公然做对。之后,街道办又声称有人举报20%签名有假,要求业主核实。小区业主在社区的办公室,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签名的业主一一打电话进行核实,最终证明20%的签字合法有效,街道最终点头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时间又过去了两个月,大会在街道社区的各种拖延阻挠至今尚未召开。请问,作为基层一级政府部门,街道办对广大群众的心声置若罔闻,站到人民对立面,激化社会矛盾,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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