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仪陇县立山镇云盘梁村4组陈春明,2010年龙岗北外环高压813厘米长输管道离我屋后相距四,五米而过,对我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7年5月初立山龙岗石油公司又要在我屋前设置另一条高压长输管道(管道性质跟2017年7月2日贵州省睛隆县沙子镇内燃气管道爆炸一样规格),我们乃平头百姓,历代支持国家建设,但国家不能置我房屋与全家性命与不顾撒。投诉到村,镇。村镇2级说那是没问题的。投诉到县,也告诉我们安全的。我就没想明白了,所有文档资料告诉我高压长输管道最低要距房屋,村庄15米以上。而我家处在两条高压管道4,5米之中居然告诉我们全家是安全的,贵州今年7月天然气爆燃事故历历在目,1公里外都能见着火光冲天,爆炸声不绝于耳。后面居然石油公司答应给几万元私了,在我天朝,一屋人性命和安全能用几万块钱置身于危险中???谁人想自家房屋置于两条高压管道包围之中???明天居然想强行施工,我倒要看看在这天朝,还有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