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县级储备 稻谷轮换竞价交易细则 一、基本情况 储存库点: 1.关河粮库17-1、17-2、18、19-1、19-2号仓 品 种:稻谷 数 量:2013吨 入库年限:2015年 2.柳塘粮库5、6号仓 品 种:稻谷 数 量:1487吨 入库年限:2015年 稻谷品质:由购买企业到仓内自行验质,以实物为准,购买企业检验质量和扦样日期从2017年11月24日到2017年11月27日下午6点止。 二、竞卖及报价方式 关河库点、柳塘库点各为一个标的,单独竞价销售。竞买企业须向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指定的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指定帐户(帐号:10040130000002335)缴纳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关河缴保证金221430元、柳塘缴保证金163570元),才能取得购买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6点止(以银行到帐为准),逾期无效。 交易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30日上午9点进行资格审查,10点在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公开现场暗标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储存库点车板交货价,出价最高且达到保底价者中标。 中标当日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不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的,公司不予退还保证金。未中标者在交易结束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获得购买权的企业在出库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一律不计息,保证金不能抵作货款。 三、出库方式 ㈠先款后货。购买成交企业先到公司财务缴纳货款,然后到收储科开据出库令,再到储存库点提货。中标企业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邻水县支行的指定帐户中,帐号为:20351162300100000066611,逾期每日按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㈡误差计算。实际交易数量若与竞卖数量有误差,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四、竞买企业必须提供的证件 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 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㈢签订合同须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 五、出库期限 自签定合同起40天内完成。 六、违约责任 ㈠获得购买权资格的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否则出卖方可没收全部保证金。 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次竞价交易解释权归洪河公司。 邻水县洪河粮油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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