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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张红丽。2014年1月,李树华用首付18万,以张红丽的名义买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为51万元的房子。李树华说,那时候他和张红丽感情稳定,为了向女友表忠心,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协议上均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两年来,每个月2000多元的房贷,一直都是由他来偿还。但7月时,女友提出分手。女方却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可这时的房价比当初购房时的单价翻了一倍有余,李树华觉得女方做法很不厚道。今年8月,李树华对张红丽提起了诉讼,希望要回这处房产。你觉得这房子能要回来吗?看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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