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对本门学科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能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能承担1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二)每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应用能力,胜任所教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
(四)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参加科学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有半年的社会实践或1年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含担任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经历。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加院校组织的教材编写、教学参考资料编写或本专业相关著作的编写;
2、参与校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3、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奖项;
4、创作的作品获得厅(局)级教育、文化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三等奖;
5、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且已经结题,或正在参加厅(局)级重点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参与省级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均为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2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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