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召开在即,弛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更是重要的责任。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当党员干部群体自律不足的时候,各级党委纪委便要发挥作用,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为己任,以“他律”促“自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着,必浚其源泉”,从源头解决腐败从古至今都是政府想实现却难以实现的难题。现在我国正处于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要真正的根治腐败,最根本的还是要让廉政意识深入到党员干部的心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不是不到位,但想要保证如今的廉洁正风,各级党委纪委要充分扮演好“器”的角色,将其工作落实到位。 要强化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于实效性。首先,必须明主体,理清单。古有三公九卿、三省六部,如今也一样。要保证责任划分界限的清晰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要分清,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责任划分后,落实严肃追责是重点。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追责是一个苦差事,其中涉及到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诸多方面,的确是属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特别难的事情。如果一直纠结于这些,纪律如何生效。各级党委纪委只有敢于为自己带上铁面,敢于碰硬,才能让铁纪生威;最后,要自上而下,以少数督促多数。严肃问责能不能成为常态,关键要看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这些“少数”能不能以身作则。这些“一把手”们要清楚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督促“多数”把工作落到实处,自上而下,形成一面“铁盾”,以此威慑在思想上有所懈怠的党员干部,督促他们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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