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解决问题:1.2016年9.10月上班工资没发给我扣住 2.生育期间我因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可以不要求我没上班可以不发工资但该公司缴纳的五险应该谁交?)
我2014年开始在泸州德宏食品有限公司(方山桶装水)做后勤,公司上税在江阳区,办公地点在龙马大道中段二人医对面(现在搬迁到西南商贸城过去)。2016年3月怀孕,预产期为11月27日,我家住在高坝长江丽城。怀孕期间老板石德宏找各种理由让我自己写辞职信,我没有答应坚持上班到2016年11月,产检医生要求最后一个月在家待产。在我请产假时候9月份.10月份的工资未发,社保也没按时交纳。12月8号我去龙马潭劳动局找了陈大队说明情况,然后劳动局打电话到公司,老板说忙还没来得及交,工资也会尽快发放。12月9号在医院待产,忙碌就没再问工资事情。2017年3月我把生育所有收据拿去单位保账。2017年八月我去公司结算。告知我9月份就没上班没有工资,五险也是给我代缴的需要从我的生育险中扣除。我没答应,我想问问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我目前有老板2016年11月1日让我再去顶班的电话录音,有和办公室同事上班的短信记录,同事可以出面证明我9.10月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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