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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岳县卫计局、环保局违规批准在住宅小区开设传染性及强的皮肤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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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岳县卫计局、环保局不顾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批准在安岳县城普州大道豪森铭家小区内开设皮肤病医院,两局并告知医院在中央环境督察组离川后再挂牌,请问在小区内开设传染性强的皮肤病医院是否符合环保规定和要求?审批时是否严把环评关?为啥要在中央环境督察组离川后才挂牌?其中必有猫腻,请相关部门严查?督促该医院拆离小区,还小区居民一个健康的居住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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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9 0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9-9 14: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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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9 16:47
不好吧

发表于 2017-9-1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卫计局、环保局与安岳皮肤病医院肯定有猫腻,有交易,不然咋会批准在小区内开医院,且在中央环境督察组离川后才挂牌。

 楼主| 发表于 2017-9-1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真实,小区住户一到政府上访反应后、小区物管就发文叫该医院停止装修,现已把挂出的牌子取了、打了个广告做美容整形,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多半县卫计局有人出的点子。

发表于 2017-9-11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7-9-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答复

发表于 2017-9-11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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