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拆除河舒高速公路边唐康村非法驾校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为进一步树立执行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29日上午,县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中级法院统一指挥、基层法院统一执行”的模式,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并且首战告捷。
此次行动集中组织干警50名,警用车辆10台。当日上午9时,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晓燕下达“出发”命令,9点30分,24名执行干警来到了河舒镇唐康村四组,对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曹某、李某、罗某行政处罚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此案于2017年3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县法院于2017年3月9日向被执行人曹某、李某、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拆除占用河舒镇唐康村四组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退还占用的土地,而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间,该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走访,释法明理规劝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组织双方协商达成自行拆除协议。但截止2017年8月28日,被执行人仍未自行履行拆除义务,故该院下达强制执行公告。
在强制执行现场记者看到,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个人物品进行强制搬离,并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物品进行了核实登记。上午10时,法院顺利将被执行人的房屋腾空,对个人物品进行了转移安置,随后组织挖掘机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在“执行大会战”行动中,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案件申请人、人民群众等,在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观摩,并见证了该案的执行全过程。 (记者 王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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