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车从小区门出来打算向右行驶并入金安大道上段的主干道,他开车从小区里面出来时车速就10码到15码左右,他首先观察左边路过的车辆然后当他从左边的视线转向右边的时候发现右边一个人骑着电动车直接逆行从人行道上冲下来骑向对面,因为电动车没有刹住撞在我朋友的车右前轮上,他直接踩住车但是因为即使踩住了也还是有向前的惯性,朋友的车没有一点损伤,电动车也没有损伤,但是骑电动车的人小腿骨折了,等了几天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了,我朋友看了他跟电动车同等责任各百分之五十,原因是电动车没有保险,机动车有保险,我朋友不服当时没有在认定书上签字,他不明白的是明明是电动车逆行为什么还对半责任,他的行车记录仪现在一直保存着当时的经过,电动车从人行道上下来的地方还停有很多的车挡住了他的视线,但他骑车下来没有停一秒钟也没有向他的左边看一眼直接向对面骑过去,像这样无视交通法在人行道上行驶,在大马路上逆行,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出了事故才负一半的责任,交警部门是不是对这些无视交通法的电动车太纵容了点,我承认电动车和机动车来相比是弱势,但是对于无视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者来说一直遵守交通法规小心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才是真正的弱势,每天开车出去见到那些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就害怕就避让,生怕一不小心就被碰到了,其实交通法上面也并不是像我们当地的交警们那样纵容这些所谓的弱势群体,他也查了一些资料也看了一些电视里做的法制节目有很多电动车逆行或者闯红灯出交通事故的案例,几乎都是主要责任有的甚至是全责,他很想不通交警对他这样不公平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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