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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路是我开”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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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此路是我开”谈起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是人所共知的绿林广告语。 也许路并不是他们所开,但是他们保障
了一段距离是安全的,或许某些路段,他们也做维护工作,既有利于绿林自己出行,也有利于往来商贩。 在收取停车费这方面,这个
广告语在今日南充就不能成立了。
     以南充市江天一色小区为例,临街的人行横道从建筑基础线以外8.5米,开发商向政府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果城路和西藏路),
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建委故意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临街的路面是开发商建设,开发商资金来自全体业主,即全体业主修建了
临街的路面人行横道。但是,城管在此安排停车收费,造成临街路面大量破损,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出行和生活。 城管从临街的人行横道获益,
不投入一分钱。真正的投资人全体业主利益受损。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城管主导的停车收费剥夺了全体业主的投资受益,全体业主
产权得不到保护,投诉无门。你们要知道南充城管都是武林高手,某家居广场大打出手,一战成名。
      如果当年的绿林来到今天,他们一定会困惑。他们会看到,“此地不是我买,此地不是我修,要在此停车,留下买路财(停车费)”,
  这不是违背劫匪的职业道德吗?南充城管你们是政府部门吗?请向劫匪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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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7-8-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出让包含了市政、公益建设,这点你知道吗?开发商是猪吗?给了钱的地不修房子,还退几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6 10:09
打酱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6 10:09
打酱油

 楼主| 发表于 2017-8-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777 发表于 2017-8-6 09:37
国有土地出让包含了市政、公益建设,这点你知道吗?开发商是猪吗?给了钱的地不修房子,还退几米。

亲,江天一色业委会有相关的文件,如果你感兴趣,我们给你展示相关的文件,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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