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停车收费网络舆情的回复
网友,你好!
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13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加强服务管理,出台了加强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梓潼县城区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施管理,于2013年起由绵阳市鑫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从事城区泊车管理收费相关事宜。
一、信访人反映的停车收费票据使用《四川鑫正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通用定额发票》情况属实,经核实,四川鑫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系绵阳市鑫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收费发票是由国税局冠名的正式发票,不存在违规、个人利益收益的现象。
二、收费管理服务人员态度问题,我局已与绵阳市鑫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沟通,让其限期整改,要求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
三、所谓“保管不善 ”,是指车辆进入道路临时停车位停放后发生车辆被盗、车身被划伤、车辆被撞坏等事故后,停车场管理方未找到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这种情况下管理方就需要向车辆停放者进行车损赔偿。但只对车辆本身负有安全保管责任,对放在车内的物品丢失、毁损不负赔偿责任。
梓潼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