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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三级残疾军人居住的房屋遭遇野蛮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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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糸属国家分散供养终身的三级残疾军人,居住在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北街红军巷4号,将达二十年之久,属于国家政策性保障终身的住房。而通江县威盛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通江县置业有限公司),没与我本人签订任何安置补偿协议,该公司网罗一批社会不法人员,野蛮强行拆毁了我受终身保障性合法居住使用权的房屋,致使我的财物蒙受巨大损失,就连一个碗都沒抢救出来。当地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投诉无门。苍天啊!正义在哪里??!!恳求广大网友给予关注及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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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 通江县民政局办公室于8月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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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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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三成同志:
您在麻辣论坛发帖《三级残疾军人居住的房屋遭遇野蛮强拆》,我局高度重视,庚即落实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你于2008年11月,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评定为因病五级残疾军人,2011年8月,经批准调升为因公三级残疾军人。你多次反映住房等诉求,本着关心退役军人,2004年安排你借住到诺江镇北街红军巷4号居住(此房屋属于国有资产)。因通江县城实施旧城区改造,红军巷规划在改造范围内,原有危旧土坯房需全部拆除,你借住的房屋已不能居住,我局已对接住建部门给予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你的住房问题。
二、你在帖文中引用的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释义中关于行政法规的溯及既往的效力规定:“由于本条例没有对条例生效前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出特别规定,因此,本条例生效前已经退役的士兵,其有关待遇不按本条例规定执行”。你于1969年9月退出现役,因此你的有关诉求不适用该《条例》。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也欢迎到通江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咨询相关政策。(联系电话:0827-7237572)
                                                                           通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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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31 14:18
本来房子就不是你的,何来的强拆?楼主是想强占国家财产?如果你的目的达到了,真的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17-8-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7-31 14:18
本来房子就不是你的,何来的强拆?楼主是想强占国家财产?如果你的目的达到了,真的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这位网友,请你使用360搜索引擎输入(通江县威盛德置业有限公司),相信你就可以大概了解这其中的始末,这个所谓叫通江县威盛德置业有限公司的,在2014年和2016年所发生的事件已经令人发指,那么请问这样的皮包公司是何缘故到现在还能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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