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力遏制了腐败。但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于群众来说,微腐败虽微小,但如不能及时整治,其害猛如虎,“微腐败”也可能成“大祸害”。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微腐败一样是腐败,微腐败看是小事,实则是腐败的初期形态,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群众的获得感,是群众对党的信任。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最反感、最痛恨,必须坚决予以查处。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发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纠正,早查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教育震慑作用,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同时,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处理。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认识上必须明确,思想上必须重视,态度上必须坚决,行动上必须积极,精准发力,从严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胡变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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