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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女子心情不好做客朋友家坠亡 朋友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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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疆乌鲁木齐市民陈先生想不到,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来家中做客,自己转身走开几分钟,对方就坠楼身亡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对方家人会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陈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25岁的陈先生和比自己小两岁的菲菲曾是同事,二人关系一直很好,后来陈先生跳槽,但两人仍一直保持密切的来往。一年前的一天,陈先生下班后打电话邀请菲菲来家中做客。
    菲菲应邀前来,就在陈先生到厨房准备水果时,本来坐在客厅的菲菲突然从客厅窗户坠下五楼身亡。事发后,警方对菲菲的死因进行了侦查,排除了陈先生的嫌疑。
    女儿无故在别人家中丧命,菲菲的父母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向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近30万元。
    菲菲的父母称,女儿和陈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菲菲生前精神正常,不可能无缘无故跳楼自杀,陈先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而陈先生则觉得很冤枉,他说,自己和菲菲只是曾经的同事关系,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事发当天,因为领导批评了菲菲,所以她到家中时心情就不好,自己还开导了几句,根本没想到她会跳楼。“我在此期间,对菲菲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用语言刺激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说。
    法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菲菲的死和陈先生无直接关系,但陈先生仍应当承担20%的次要责任,支付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8万余元。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此案的焦点是陈先生对菲菲的死亡是否应承担责任?经法庭调查,陈先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陈先生邀请菲菲到其家中聊天,菲菲来之前无任何反常举动,而陈先生明知她当时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菲菲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陈先生理应承担责任。
    菲菲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生命的宝贵,也应知晓从楼上坠下的后果,但其不能理智面对生活矛盾,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故菲菲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陈先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陈先生对菲菲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
    法官表示,此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与他人相处时,也要负担起注意义务,如发现对方有异动,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否则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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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05
这法官纯粹是葫芦僧判葫芦案,照这样社会一片混乱,所有的事都有连带责任,陈先生可以起诉领导、水果店老板、菲菲的父母等等,这法官一句话,球莫名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10
陈先生宁愿不要工作也要起诉领导,这连带责任是主要责任了,以后领导也不敢批评员工了,那出了事都是领导主要连带责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10
以后三楼及三楼以上的,不要邀请朋友到家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14
陈先生应该起诉领导、水果店老板、菲菲父母等,因为他们都有连带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16
这法官是葫芦僧判葫芦案,反正判你赔你就得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20
三楼以下也危险,万一头朝下一样没命,所以只有一条,千万不要邀请任何人来家做客,这样啥事也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41
如果这样下去,世界上就没有好人了,是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8:58
闯你娘的鬼哟!交友需谨慎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9:38
以后都不敢和朋友在一起做事了,摆龙门阵、聊天了,也不敢请朋友到家里来了,出了事,连带责任,赔不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20:15
法官脑壳有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20:21
做人真难,做一名好人难上难!再好的朋友心情不好都不要随便叫到一起开导,一声电话问候知足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20:58
人与人交流就要有连带责任。历史上有说话为法现在交流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00:17
这?不左就右。要不就太极。难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02:06
雷锋就是这法官害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06:28
像这个思维推下去,中国的未来可能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07:50
太可笑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5 09:27
确实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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