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无动于衷、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工作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本职工作无重点、无进展、无起色,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转办件等图应付、走过场,甚至不受理、不办理、不回复,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理睬、不过问、不解决等问题。通过整治,强化广大干部事不避难、极端负责的责任担当,焕发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干事创业。
重点整治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行政审批推诿拖延,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查处不及时, 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等问题。通过整治,扭转一些地方和个人精神懈怠、懒政怠政、纪律涣散的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动能。
重点整治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通过整治,消除“潜规则”,明规立矩,匡正风气,营造公平正义、快捷优质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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