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江县参宝镇先坝村一社村民赵群,2010年合江县参宝乡政府以招商引资要修建鞋厂为名,不经我母亲尹志贤同意,强逼我母亲尹志贤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以61.75元一平方将我母亲集体承包地308.43平方违法征用,再加上之前违法征用的三叉路和八挑田已征用了1亩多田地了,征地后没解决养老保险等其它安置措施,我母亲失去土地后没田地种粮种菜,生活水平严重下降。而被征土地后来因为鞋厂没建成一直荒废至今。 2016年11月11日参宝镇政府相关工作员赵勇亲自电话说我那土地和坟地是绿化地带(录音为证)还有规划图纸,也同意了我们整理了父亲的坟墓,2016年11月21日我们花几万元把坟地整理好。2017年1月9日,赵勇打电话说,政府新任书记来了,修宾馆的老板也来了,所以你那地块和坟地外加现在院墙里边空闲的土地要一起卖给私人老板修宾馆,你那地块和坟地必须让出来,需要搬迁。我们认为如果有相关批文是国家征地修桥梁、高速公路等,我们无条件搬迁支持国家工作,可政府几十元一平方米把农民土地占用后,几十万一亩转卖给老板搞开发,如此强占我们决绝不答应。可参宝镇政府强行向我们帐上打了三千元后,上报县国土局谎称土地已经协商好。造成合江县国土局2017年3月24日发通知,让我们迁坟否则要强行执行。
政府征地的依据是省政府川府土(2013)712号、889号文件,然而文件上面明确规定超过2年未实施征地自动失效,时至今日早已过期失效,何况(2013) 712号文件上批的耕地也只有0.0597公倾,889号文件上没有耕地,只有建设用地0.4307公倾,而现在参宝镇政府已经占用推平我先坝一社耕地和耕田几十亩了。 当年说是引资办鞋厂,因办不到合法土地使用证,而鞋厂老板退资,我们的三百多平方米的土地就这样被乡政府没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骗征过去,准备办鞋厂的一大片田地已经被镇政府卖给开发商修商品房出卖了。2017年4月22日村支书余志平带政府口信要强挖我父亲坟地和土地,我们强烈反对参宝政府出尔反尔官商勾结欺上瞒下强压百姓的乱行为,希望上级领导能及时过问制止,早日归还我们应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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