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有房一族的税收政策,每个人都用得着,尤其是有继承的房子
先说一点中国目前是没有继承税这个税种的,一般的人所认为的继承税就是个人所得税。
继承的房子再出售有20%的个人所得税,税很高但是也有一个优惠政策:符合满五唯一的可以免个税(满五就是被继承人取得房产证时间满五年的,唯一就是继承人只有继承的这一套房子的无其它名下的房子)
今年五一后顺庆区地税整出个新政策就是满五时间变成了继承人换证后满五年,这里在补充一点:继承的房子是不能出售的(因为产权人已死是无法出售房屋的),要把产权证继承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才能出售。举个例子:比如在五星花园被继承人有个房子2006年办证2017年才办的继承过户,在以前就可以享受到减免20%个税的政策,但是五一后就不行了要等到2022年才能免20%个税。而且新办的不动产权证时间还没满两年还要征收增值税5%(以前叫营业税,大家俗称的“高税”),这个税以前也是按原来产权时间算的。
算一下税收20%的所得税+5%增值税+买方的契税(1%-4%)都快30%的税了。
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国税发[2005]1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看看第四条里的内容
最后说一点为什么说是又作呢?在2015年地税出了个政策:离婚过户也要收20%的税,后来闹的凶了又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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