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四川省高级法院不履行法定审判职责,保护政府掠夺房地产 村民王成忠拥有祖传房屋一栋宅基地一宗,虽然新政府成立后,宅基地属集体所有,王成忠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无可质疑,因卞明全无房购买王成忠旧房,经双方商议决定经政府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综合楼。综合楼于1994年1月20日动工,1995年6月份成就2800m2房屋建造。2009年11月19日提请验收,区城建局以综合楼“非法建筑”为由不予验收,不验收也就罢了。 后沙湾区国土局房管局非法没收了“非法建筑”并将其卖了,其资金并不交国库,自已吃了。见《城建局2011年8月23日告知单:(建筑物已由区国土局和区房管局分别于1995年和2006年为住户办理并完善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沙湾区政府及国土局房管局非法掠夺侵吞房地产事件,受害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法院立案后伪造土地征收事实,无凭无据指认卞明全及其儿子卞亚林非法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加害,以此剥夺王成忠诉讼权。以保护沙湾区政府非法侵吞掠夺房地产,不受法律追究,为此向社会控告:四川省高级法院不履行法定审判职责,自园其说伪造事实陷害良民,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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