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县人民法院玩文字游戏不执行生效判决
实名控诉发帖:陈福英身份证:3621311962120664 关注电话:15179741013
陈富英声明为本文真实性和发帖转帖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是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竹笮乡九塘村石上组的村民陈福英,我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遭到了竹笮乡党委政府的粗暴侵犯,我将乡政府告到了宁都县法院,法院判决必须履行行政赔偿责任,可是审判此案的法官却翻脸不认生效判决拒绝执行。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白纸黑字定格需要乡政府履行的法律责任,可是,只为乡政府保驾护航的宁都县法院却一意孤行拒不执行自己作出的生效判决,让我家在维权的路上举步维艰。
我为什么将乡人民政府告到人民法院
1986年,我与宁都县赖村中学工作的黄油生结婚,婚后我们先后生育了二个小孩,母子三人于1989年后均在竹笮乡九塘村石上小组按人均标准通过依法承包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承包地。
1995年,我的丈夫不幸蒙受冤狱,此后不知何时又因当时的竹笮乡政府放任并批准允许了其下属的相关组织将我家母子三人依法实际已经拥有且又并未到期的家庭承包地违法调整给了别人。
在我丈夫冤狱已经得到彻底平反之后,我所在单位的土地现已全被政府征用,而我母子三人则因乡政府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家庭承包地被违法调整给了别人而没有得到这种补偿。
我请求法院确认乡政府放任并批准允许其下属组织将我家庭依法拥有的承包地调整给别人的行政行为违法;确认乡政府在原告依法向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后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判令乡政府赔偿我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约16万元。
竹笮乡政府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如此狡辩
我依法将竹笮乡政府告到了宁都县法院,竹笮乡政府是如何狡辩的呢?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陈福英因九塘村石上小组调整其承包地而遭受的损失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 原告的损害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九塘村石上小组调整陈富英承包地的行为并不违法。陈富英与黄油生于1986 年结婚,当年将户口从竹笮乡布头村迁入本乡九塘村石上组生育两个孩子,母子三人在1990年在石上小组分得责任田。1995年,陈富英及其儿子三人将户口迁入宁都县梅江镇李子园,大儿子2005年考取大学后将户口迁入昆明市转为城市户口,小儿子2007年考取大学后将户口迁入江西南昌市转为城市户口,2009年,赔偿请求人及其小儿子将户籍迁回竹笮乡石上小组。
“九塘村石上小组作为发包方,通过小组绝大部分村民同意,对全家户口己迁出本小组,长期不存本小组居住,拋荒两年以上的户承包地,调整给人地矛盾突出的其它个别农户耕种。经村民会议核实,陈富英的户籍早已迁出石上小组3年,全家已不在石上小组生活多年,承包地多年属于拋荒状态,属于应当调整的对象,九塘村石上小组收回陈富英承包地调整给其它个别农户并不违法。”
民不与官斗,我丈夫蒙冤平反走过了一条心酸之路,选择到法院诉讼之前,我家 希望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从地方到高层,所有的信访渠道都形同虚设。
我将人民政府告到了法院,我和政府对簿公堂,法律面前公民和政府是平等的吗?
宁都县法院要我家哀求执行判决的道路上走多久?
审判此案的是宁都县法院,杨青生担任审判长,廖琼焜和廖建新法官参与审理,判决注明和原件核对一致没有错误。
宁都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在2016年5月18日下发的,(2016)赣0730行初4号判决定格如下:
“驳回陈福英要求确认被告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放任并批准允许其下属组织将原告家庭依法拥有的承包地调整给别人的行政行为违法;确认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在原告依法向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后不作为的行为违法;要求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赔偿原告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6万元的诉讼请求。”
杨青生、廖琼焜、廖建新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的庭审中,乡政府对我依法拥有家庭承包地这一事实没有异议,也对因何原因而将我家依法拥有的家庭承包地收回,且调整给别人的行为也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依据和与之相对应的事实证据,据此,合议庭法官在庭审中曾明确指出乡政府将要対此承担后果。
我以为宁都县法院的法官们都是清正廉洁和秉公执法的,我家胜诉的判决生效后,乡政府也没有提出上诉,我家提出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这时,主办法官杨青生却拒绝出具必须由他出具的 《判决生效证明》,致使判决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杨青生法官认为:你们是断章取义、钻其笔误空子,其实判决是驳回了你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没有乡政府方履行的内容……”
我们再次定格宁都县法院判决书中的判决部分。
“确认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在原告依法向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后不作为的行为违法;要求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赔偿原告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6万元的诉讼请求。”
这不是我家胜诉的判决还是什么?
如此的判决被推诿在我家咬文嚼字上,法院还有司法公正吗?
事实上,本案根本没有具备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法定条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才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作为农民,土地就是其赖以生存最基本的保障,法官杨青生等人这种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行为,除了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外,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亵渎了国家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宁都县法院,我将你的生效判决公之于众,请问你要让我家在哀求你执行生效判决的道路上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