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邻水县石滓镇花房村村民,2015年我村被邻水县委,县政府确定为所谓的贫困村,其中对我村村民喂养生猪,脱贫致富奔小康制定了三年的补助资金,每年每户有三头猪的补助,每只猪250元,国家的政府到今年,都变质了,养猪,你必须按国家标准来养,猪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大小,才能享受国家的补助资金,如果大了,你要给猪减肥,小了你又达不到国家补助标准,如果要养猪脱贫致富,只能在石滓 镇花房村村委和邻水县畜牡局领导安排下,国家工作人员来安排。在中国,形式主义害死,我党提倡的多年实事求是事,也在慢慢的变质,就向扶贫工作一样,书面上的东西,多于事实上的,可能是我们的政府需要哪种华而不实的书面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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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网友心平如天:
您好
我镇在接到你在麻辣社区反映惠农政策相关问题后,立即成立了党委主要领导、分管扶贫、畜牧领导、驻村干部、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你所反映的喂养生猪补助资金问题系县人民政府针对重点示范村和重点贫困村生猪产业发展和贫困户持续增收所制定一项惠农政策,并将我镇2017年摘帽贫困村花房村纳入该惠农政策补助范围,该政策对2017年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生猪春季补栏农户进行补贴,要求体重在20—30公斤的健康无疫良种猪,补助标准为补栏生猪每头补助25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3头。2017年4月28日我镇兽防站和花房村干部在入户核查时严格执行要求,其中村民包有路、包善明、刘乐碧等村民因为补栏生猪体重达不到要求等原因,所以不能享受该惠农政策。
感谢你的监督和支持。
石滓镇党政办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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