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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6698|评论: 23

[八卦吐槽] 给顶楼业主的一个建议,希望他们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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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正常,人流就一面墙放到顶楼,你可以凉衣服人流就可以放墙。其二你在公共的地方上面凉衣服,影响到私人休息。也影响到到人家的合法权益。其三既然是公共的那么,顶楼漏水造成楼下业主损失。肯定是全体小区业主均摊。如果全体业主非要去掉围墙。那么就必须要请全体业主签一份合同,凡在顶楼活动,凡事影响到楼下业主的利益都要由全体业主赔偿。包括漏水、声响,不安全影响行为等。若有一位业主拒绝赔偿,业主有权利封闭,静止任何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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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14: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估计你搞错了对象哦。漏水等属于质量问题,应该找产品负责人或者维修部门,而不是找全体业主。顶楼属于公共区域,就应该被全楼业主享用。顶楼下面的住户到顶楼比其他楼层都便捷快速,这就是买顶楼房子的优势。其他任何享受条件都和下面的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7-3-26 14: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的质保是5年,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还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在保修期外出现房屋顶楼漏水出现的质量问题,则由业自行承担,顶楼属于业主共有,由共同业主承担。

 楼主| 发表于 2017-3-26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怎么也逃不过的,就算你不出,你交的物业款,物业也会动用大修基金来赔偿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7-3-26 14: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动用大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如果有人不同意就把顶楼封了,不要他们上去,希望顶楼的业主都这样做。

发表于 2017-3-2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顶并不属于顶楼业主所有,他们又有什么权利封门?那底楼的被偷是否也可以封单元门?出现问题了,要合法解决,不应该非法逼迫。如果封掉上顶楼的门,就解决了顶楼漏雨的问题,那就可以封门。可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3-26 15: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因为大部分人不同意动用大修基金维修的情况下,要想上楼,就必须得签署协议,造成楼下受到影响得赔偿。

发表于 2017-3-26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3-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种观点,人多活动肯定比人少活动损坏大,既然要共同享受那肯定是要共同承担责任,休闲娱乐大家都上去了,损坏了下雨天漏水了大家都躲自己屋里了肯定不行,如果谁认为我观点有误,可以随时调换。
发表于 2017-3-2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晕晕的,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7-3-2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屋顶是顶楼业主所有的这群人,你们的观点经得起辩论不?

发表于 2017-3-2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事不用那么计较,虽然法律上楼顶是所有住户所有,但楼顶的住户肯定是不希望其他业主都到楼顶活动或晾晒衣物,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了。要是楼顶是盖的瓦,同样也是所有业主所有,估计不会有人再去计较这个了。愚见

发表于 2017-3-2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顶到底谁的使用权

发表于 2017-3-29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电梯坏了,大家都走楼梯,高跟鞋科楼梯的声音,搞得瞌睡都睡不着,等哈是不是要把楼门封到起
发表于 2017-3-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以为买了顶层楼房,楼顶就是顶楼的私家花园,切记,楼顶是公共地方,也是消防通道。。。。。。
下回买楼,再便宜,莫买顶楼和靠马路边的房子。。。。。。{:4_121:}
发表于 2017-3-29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的质保是5年,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还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在保修期外出现房屋顶楼漏水出现的质量问题,则由业自行承担,顶楼属于业主共有,由共同业主承担。
http://yuantcom11.**.com/ksa/1.jpg

发表于 2017-3-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关注 发表于 2017-3-26 14:46
开发商的质保是5年,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还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在保修期外出 ...

质量终身责任制。如果是防水层有问题,有保修期;如果是楼板裂缝引起漏水、渗水,是房屋主体质量问题,施工企业负终身责任。

发表于 2017-3-2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关注 发表于 2017-3-26 15:34
那是因为大部分人不同意动用大修基金维修的情况下,要想上楼,就必须得签署协议,造成楼下受到影响得赔偿。

顶楼的住户从一楼二楼三楼过也要签协议么?

发表于 2017-3-29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lf67777 发表于 2017-3-27 08:54
我也是这种观点,人多活动肯定比人少活动损坏大,既然要共同享受那肯定是要共同承担责任,休闲娱乐大家都上 ...

损坏快慢是一回事,公用私有是另一回事

发表于 2017-3-2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花郎朋友,估计你同此贴楼主是讲不清道理的,你晓得“一年只有三季”的故事撒?再正确的道理也同他讲不通的。你一个明白人和“三季人”去争论,争论它们永远不明白的事,是毫无意义也毫不必要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三季人”,碰到、看到这样的人,心里说他一句“三季人”,嘴上客气客气,顺着他的半瓶水,让他摇去!哪有时间和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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