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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华蓥市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发改一些人及代理公司、投标公司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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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华蓥市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华蓥市发改个别工作人员、代理公司、个别施工企业违反招投标法,官商勾结,高价中标的举报
广安市委候小春书记:
广安市人民政府罗市长:
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发改委:
华蓥市纪委:
华蓥市发改委:
“华蓥市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于2017年3月15日开标,2017年3月17日开始公示,我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公示中看到: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有一些违法违纪事情发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有责任和义务将此事公布于众并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此事:
   1、华蓥市发改局刘某某(怕打击报复不说实名,可查)长期挂靠代理公司,运用代理公司做掩人耳目的不可告人的勾当,本次代理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其人挂靠,刘某某通过代理公司设置条件,然后以自己在发改局的身份利用职权将自己设置的条件顺利过关,在开标前本人在此网站上提出了很多的质疑,才删除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是广安投标以来前所未闻的)但是还是保留了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一些条件,比如说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4中”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 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并且低于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含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84%的投标人) 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材料显示报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84%的投标人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还有“评标详细程序”A7.补充条款“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相等时,项目经理(建造师)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全囯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优先;上述条件相同的,投标人具有10人及以上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期限不要求),且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消防专业齐全的优先;上述条件又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书面确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这条就是为了“报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84%的投标人不作为有效投标人”所以大家都会以84%作为报价,他们先就伙同本次能满足“项目经理(建造师)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全囯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公司“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此次投标所有公司只有此公司能满足此条件)为中标公司。其它的公司都没有办法满足此项条件,所以本次投标有9家公司报价84%,就只有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能排名第一,这也说明此公司的唯一性。
    2、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伙同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串标围标。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张红实际为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张红建造师证于2016年10月17日从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转入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第76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中第523序号中有显示),且张红为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任公司监事,持股为12%,可想而知,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人员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任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实属串标围标,并且张红已是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人员,她的社保就不会在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以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社保也就是假的(附图为证)。
     综上所述:刘某某设置条件“报价低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84%的投标人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让所有的公司不能按合理的价格下浮中标,他们排除潜在投标人,让自己拟定的公司中标。这样给国家带来了不少的经济损失,造成不正当的竞争。我认为,这伙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社区上很不好的影响,我在此反映所有问题。请相关部门查实,并追究当事人和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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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斗地主HH网友:
您于2017年3月19日反映华蓥市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的问题,现就涉及我站相关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站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进行了查询,并通过有关途径核实了相关人员信息,四川万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建造师张红(注册专业为建筑)和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张红(水利专职安全员),二者虽然同名同姓,但不是同一人,因此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实。
二、招标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优先排列中标候选人次序的原则,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2007年第5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文件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条款,主要吸取了我市其他项目招标时出现的多名投标人经评审的评标价相同的经验和教训。《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释义规定“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施工中,起关键的作用。”因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以及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对项目施工至关重要。因此,招标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优先的原则符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 和《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之规定的精神实质。不属于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
三、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的内容是参照川建造价 [2014]648号文件关于投标价低于成本报价的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编制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其内容不违法违规。
四、 投诉人对招标项目进行投诉的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之规定,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之规定,您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11号) 和《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 第三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七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第八条“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条“ 投诉人可以自已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感谢您对本站工作的大力支持!
华蓥市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2017年3月21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16:17
如情况属实,真该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18:40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18:53
如果事实如此,那证明操控得相当深,本人也混迹这行十来年了,还没见过,真是胆大包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19:18
说实话,不主张这种方式举报,但这伙人也真该收手了,还是要给其他人一口饭吃,个人意见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21:23
纪委该出手了
发表于 2017-3-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感谢您的留言!

                                             华蓥市网信办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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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22:00
还是上一级政府才能管得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22:09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22:17
查查查,这些龟儿子在华蓥一直乱搞,没关系的早就改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9 22:21
如果中标必须给他7、8个点子,他可以帮忙高价中标,吓死人,有些项目还挣不到这么多哈,一千万就要七、八十万,真是有权挣钱就容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00:06
四川万基的张红与四川山江的张红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有可能是同名同姓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00:28
这个项目下浮16%中标,也算不上叫高价中标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00:29
中不到标就投诉别个,估计是眼红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00:35
这种投诉的方式可能不合法哟!建议朋友们不要动不动就在网上造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09:56
套路哦!没中标就告,没有那么黑暗哦!下浮十几个点还是高价中标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10:11
不要骂人嘛,别把事情搞复杂了

发表于 2017-3-2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经理(建造师)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全囯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优先;上述条件相同的,投标人具有10人及以上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期限不要求),且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消防专业齐全的优先。。。。。。。。 符合有关规定,符合的公司也比较多,这种方式投诉也是不合法。张红的名字中国有上万人同名同姓你能确定是同一人吗?如果不能确定你这种方式有点利用网上网上造势。如果事实和你所表述的一致希望有关部门对发帖人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3-20 00:06
四川万基的张红与四川山江的张红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有可能是同名同姓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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