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中的一名高一学生,接下来我说的可能会让已经是家长的各位很是困惑,因为是牵涉到自己学校的收费问题。我是通过中考到达分数线正取进六中高一的学生,本来第一学期没什么奇怪的,和初中差不多,但是早晚自习的出现一开始让我很不适应,但是慢慢地就好起来了,因为我想这也是为了我们自己好,于是坚持了下来。期末的时候班主任突然向我们收取280元的补习费,我们在困惑中交上了这280元。然后到了这学期,我是六中普高班的学生,在上上周我们班主任又通知我们周六也要补课一天,并且明确表示了“这学期期末会收取关于每周六补课的费用”,同时还用了十分粗鲁的话暗示了我们“如果不补课就会被开除”,难道这个补课不是自愿的么,后来我发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里明确规定了“高中生每日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禁止超过八个小时”,以及“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时间补课。只有坚持自愿原则的情况下,对高三毕业班,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之后在寒暑假进行补课,但是时长禁止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不论是周六补课还是早晚自习都是被禁止的,那既然都被禁止了何谈收费一说?对此我感到十分气愤,相当于我们是被胁迫补课,逼迫我们缴纳这几百块并非自愿的“补课费”,同时禁止我们周六到校外在其他的补习机构补习。我认为我们作为学生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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