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
早在十年前,这个节日的形式大于主题内涵,没有鲜花与掌声,也没有专题与贺电。而今时今日的妇女节,却能成为各大商场的主题发布会,成为各大企业员工关怀的文化窗口。原因为何?
女性已经足够的强大并且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为社会创造价值!
曾今有一位大学的研究生做过这样一份论题,全职太太能够为家庭创造的价值一年大概在10万左右!!
当这份论文发布的时候,大众一片哗然,很快引发大众的热烈讨论,高知女性到底应该留在社会职场还是在家庭中承担子女教育与文化价值的创造?这些观点的激烈碰撞都体现了女性独立思想的成长与丰满。
何为真正的尊重女性,就是把真实的选择权利,完完整整交还给女性手上。没有道德的束缚,也没有律法的强制。在社会上打拼的女性,追求的是社会价值的创造与独立人格的尊重;而回归家庭是女性对于追求精神富有,创造人文价值的选择。两者并无贵贱之分,不光男性同胞应该正视,女性本身也不应该急于表述哪种身份更适合现代女性。那是女性选择生活的一种方式。把这份权利完整的交给每一位女性,尊重女性的选择才是对女权的最大维护!
今年两会关于女性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莹也谈到【道理很丰满 现实很骨感】许多生二孩的妈妈会遭遇就业歧视、产假和职位的一些矛盾等问题,如何看待女性权益保护?傅莹回应,“我们常讲,妇女能顶半边天。但道理可以讲得很丰满,但现实可能就会很骨感;在全面推进二孩政策实施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比如母婴和幼儿的照料,现在的服务就满足不了需要。”
有媒体提问,全面二孩除了给女性带来温馨、甜蜜,还有就业歧视、产假等问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傅莹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了社会的欢迎和支持。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虽然一直存在,但是“全面二孩”可能会使其更加突出。
傅莹称,对于女性的个人价值和家庭收入来说,职业都非常重要,“妇女能顶半边天”,不过,“道理很丰满,现实可能很骨感”。她回忆,曾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有男士招聘时拒绝了条件非常好的女孩子,因为单位人少,如果一个育龄女职员连着生两个孩子,会影响单位的效益,“但是他也承认,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儿遇到就业的这种歧视,也会很郁闷,很不爽。”
傅莹说,要尊重女性就业权利,看到妇女儿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另外,在全面推进二孩政策实施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比如母婴和幼儿的照料,现在的服务就满足不了需要。无论从公共资源的角度还是从社会资源的角度,这方面的配置都应该尽快调整,能够跟上需要。
傅莹强调,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讲,是严禁就业歧视的,而且政策上也是非常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
为此,我们也专门致电了顶呱呱律师,律师观点表示: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
(三)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四)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
(五)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六)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伟大的时代,让半边天更加出彩,希望我们今天所有的努力,都能让更多的女性同胞拥有好的选择与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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