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华蓥市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这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2005年第26号令)第六条、第二十五条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 [2011] 374号) 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
2.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这一要求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5] 第22号令)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内容的实际,在四川省内具备以上两个资质的企业达80家以上,符合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释义“市场上单个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能引起充分竞争,且单个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可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之规定。但为了能够形成更加充分的
竞争,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条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条异议与投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条这一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和第60条之规定。
4. 关于招标文件第39页 B2.价格折算方法及标准。因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关键作用,其综合能力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的好坏;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能力和投标人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综合实力也关系到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因此本价格折算方法及标准符合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的“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及评标方法正文第3.2.1款“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和《省进一步要求》第113页规定:“……(2)按“2.2 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4)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 10%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时,超过 10%上下幅度的,以正负10%计算评标价;”之规定。因此,不属于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
因该项目每条都能找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所以都能备案。感谢你公司对本工程项目的关心,今后若有问题,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条规定,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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