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最隆重的节日,在大家都欢聚一堂的时刻,我们一家却只能待在医院。原因别无其他,只因我父亲在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因地面湿滑于门诊大厅儿科走廊摔倒,导致左腿股骨转子间骨折以及耻骨骨折。而如今,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却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任何一点责任!
2016年12月26日,我父亲因背部有点疼痛入住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疼痛科接受理疗。当时,我正上班,所以没有办法陪护左右,不过他行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2016年12月29日,做完理疗后,早已过了医院食堂推车到楼层间卖饭的点(11:20左右),所以我父亲只能下楼去吃饭。吃完饭回来,在医院门诊大厅儿科走廊就摔倒了(13:00左右)。当时直接导致我父亲人事不知,据说是医院保安和两个医生把我父亲弄起来的,这点我很感激,后经检查就是左腿股骨转子骨折外加耻骨骨折。
得知如此噩耗,我们陆续赶赴医院。这时,我父亲已转入骨科,看到他那痛苦的神情,真是心如刀绞。问及当时情况,他说地面有水,他已经很小心了,可还是摔倒了,并且衣服都打湿了。我们去问医生相关治疗方案,医生说最好手术,那么我们就希望能够尽快手术,以减轻我父亲的疼痛。可是医生说我父亲属于精准扶贫对象,需要打报告上去层层审批。我们就向医生说明我父亲摔倒的原因,医生说他们不管,只要十五天之类做手术都符合相关政策。
我想既然医生不管,那我们就找院长吧!向护士打听院长办公室在哪儿,护士答非所问。后来我们换了楼层问行政部门在哪儿才得到指点。我们才到行政楼大厅,就被保安截住了,问清情况后,说这个归医务科管,好吧,我们又跟着保安到达医务科。等了半天,医务科又把我们打发到了骨科!
就这样,整整疼了一周,1月4日,告知我们第二天要做手术,所以晚上10点最好8点后就不要吃东西喝水。可是第二天,我们左等右等,一直不见有人通知我们,一问才得知,说做手术的太多,等轮子。请问这手术时间难道不应该是提前都安排好吗?有多少台手术,谁在什么时间做,就没有一个部署?直到下午4点,才终于有人通知我们可以手术了,这个时候我父亲已经整整20小时滴米未进滴水未沾了!
23日,医生叫我们出院,说必须出院。我父亲现在走一步都冒汗,再说,我父亲原本就是背疼,可这一个月就在医大腿了,背依然痛啊!我们说依然转入疼痛科,医生叫我们第二天去开手续。等24日,我们拿到手上的却是出院证明,并且上面写是我们主动要求出院,是我父亲住院期间行走不慎摔倒。医生说必须先办理出院再办理入院!那当初我父亲从疼痛科转入骨科怎么就没有这一步?再说我们这事情都没解决,如果出院了,是不是到时候再维权就困难了??从摔倒那天到24日,我没有看到医务科任何一个人来过问此事,既然他们不来,那我们就主动询问。
到医务科,找到医务科的科长询问,他说他不知道此事。谈了一会,他说他要去看监控,要询问相关人员,说七个工作日内给我们答复。当天下午,他就把我弟叫去了,一口咬定说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说他看了监控,地面没有水,说前后有七八个人经过,他们都没有摔倒,我父亲之所以摔倒全在于自己不小心。
尽管我们并没有签出院证明,但从医生喊出院那天起,骨科就停止了对我父亲的一切治疗,那这样,我们待在骨科有什么意思?如果真的必须得出院再入选才能到疼痛科的话,那么我们就办出院吧!所以25日我去找主管医生修改出院证明,在他们领导的授意下,他把主动要求出院删了,可是依然不添加地方。拿着修改后的出院证明我再次去找胡科长,希望能同意把摔倒地点加上去,可是他不同意,那我就希望他把监控视频拷贝给我,他电脑上有截取的两段摔倒瞬间的,可是他仍然不同意。那这出院证明我们能签吗?
试问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你们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那个三级乙等的横幅还显眼的拉在你们楼前,我想,一家医院,不仅仅要硬件设施配得上相应称号,更重要的是软件能够跟得上,否则也只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