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纪检委书记薛浩泉、纪委主任蔡景军、皇庄镇党委书记韩子辉三人压案不查,互相推诿,包庇村支书冯朝侠
上访人:许学义、崔立成、李书兰、赵书云、张金海、冯永发、冯永海、冯朝亮等90位河北省三河市皇庄镇伏集村村民
被上访人:冯朝侠,河北省三河市皇庄镇伏集村党支部书记
事由:冯朝侠以权谋私、贪污、多占、侵吞集体财产,具体事实列下:
一、从1981年至2013年全村村民上交公粮款,冯朝侠既没上缴也没有在村里下账,约48万余元不知去向。
土地承包责任制分地时,村里剩余140亩土地,冯朝侠公开侵占10余亩,其余130亩被他一点点卖掉,钱装进他自己腰包。
二、1997年至2013年,村里有300亩土地承包给了广大村民,每亩每年承包费100元,共计17年承包费合计510000元占为己有,没有下账。
三、2001年,冯朝侠将村里的15眼机井,以每眼30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共收入45000元,未下账,装进自己腰包(有收据为证)。
四、2003年,该村(指举报人所在的村)村西和村后有基本农田10亩,冯朝侠未经批准私自估入,当做5处房基地以每处1万元的价格分别卖给了本村村民李永义、李永耕、许永起、冯涛等,所卖钱款冯朝侠据为己有,其余土地占为己有。
五、2008年,该村给新结婚来村的媳妇和新生儿每人补分一亩耕地,冯朝侠应补分一亩地,实际补分6亩地,多占5亩地;国家修高速路时给占地补偿款时他多领了154560元(村的账上有)可查。
六、2010年,冯朝侠在伏集村西北角的耕地6亩上挖土10米深,卖土所得钱款全部装入他自己的腰包。
七、2011年,三河市水务局免费给我村每眼井配套一个水泵,共15套,冯朝侠没往村里拉,直接给卖了。由于村民追得紧,2014年冯朝侠被迫拿出两台旧水泵。
八、2012年,国家为了缩短城市与农村差别,给该村拔下23万多元的硬化费,村里的道路一点没硬化,钱又装进他自己的腰包。
九、伏集村西头有大队办公处一所,也被冯朝侠卖掉,钱装进他的腰包。
十、从分完责任田之后,另有200多亩地的种粮补贴款至今不知去向。
十一、2012年村里修路是国家出资,该工程未经公开招标,冯朝侠自作主张将工程包给他外甥李连江,致使路面多处裂口子,而且坑坑洼洼不平,更不能容忍的是冯朝侠曾说该工程耗资167万元,他芦姓合伙人从167万元中拿走了20万后,应该耗资147万元,在以后板账时,冯朝侠仍然说是耗资167万元,从中多捞20万元,又装进自家腰包。
十二、2013年,村西有基本农田70亩,冯朝侠自作主张,卖给了他的外甥(该村村民)李连江,总价167万,没有下账,占为己有。
十三、2013年,冯朝侠以国家征收的名义向广大村民征收每亩15元,该村共有土地1200余亩合18000余元,装进自己的腰包。
2015年,三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三河市农业局将村里的账拿到市里去清查,结果于2015年10月15日接到三河市纪委的通知,告知上访人:“账目已查实,所反映的事属实。各项欠款均未下账。”
冯朝侠贪污近200万元的事实己被查清,他己触犯了我国刑罚第381条第一款,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三河市纪检委本应依规将冯朝侠“双开”后将其被査清的犯罪事实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但在三河市纪委只给冯朝侠党内警告的处分,5000元就构成立案,贪污2000万怎么只是一个警告的处分呢?从此看出纪委书记、蔡XX胆子之大。冯朝侠在他们的包庇下,依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为了维护广大村民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为了严肃法纪,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上访人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冯朝侠被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将其绳之以法,从重处罚。把这只大苍蝇必须拍掉,并依法追究三河市纪委书记、办案人员蔡XX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许学义、翠立成、冯永海、张金海、冯朝亮、赵淑云、李淑兰
电话:1503065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