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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延安路延福雅居从08年地震危房改造,还房至今没有交房,9年时间过去早已超过最先约定时间,而拆迁户的过渡费在去年已经停了,很多拆迁户在外租房多时,为求稳定在目前房屋还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就开始装修,迫不及待的搬进新家。但是延福雅居的开发商不安合同办事,过渡费以及还房应有的东西没有也就算了,现在还强制要求所有还房住户必须多交几个平方的费用才能拿到电卡,而且这多交的几个平方的钱,根本不会写进房产证,拆迁住户多方寻求解决无果,我就想问问究竟是谁给开发商这么大的权利,在南充还有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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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箍棒 发表于 2017-1-2 18:09 既然有电卡,到供电局区补一张就好了。还要开发商卡你
梦断南充 发表于 2017-1-2 21:24 补办了电卡,以后住在这个小区还是会各种找茬,已经有好几家在外面租房忍不了的交了那几万块钱了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1-4 08:35 这也是典型的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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