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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天府食药监局对投诉不立案,被判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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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超市中发现疑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用油,成都市民尹前林一口气买下13桶,然后向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委会食药监局(以下简称“天府食药监”)投诉举报。在调查后,天府食药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今年11月,尹前林将其告上法院。近日,成都龙泉驿人民法院认为天府食药监存在行政违法行为,判决天府食药监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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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人民法院判决书

>>市民买13桶油举报,天府食药监查后不立案

今年7月12日,在成都沃尔玛华府店内,尹前林发现一款金龙鱼食用调合油(橄榄香型)未标示特级初榨橄榄油的添加量,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他当即以1547元的总价购买了13桶该款食用油。7月26日,尹前林向天府食药监投诉举报。

此后,天府食药监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9月29日,天府食药监给尹前林送达了《投诉举报结果告知书》。在该告知书上,天府食药监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调取该公司相关进货资料后,未发现他举报的食用调和油,举报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故不予立案。同时,尹前林的退赔要求和举报奖励也无法认定。

>>天府食药监未履行职责,法院判其行政违法

拿到告知书后,尹前林认为天府食药监存在行政违法行为,11月2日,他将其告到龙泉区人民法院。11月29日,龙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天府食药监辩称,在接到这起投诉举报后,自己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程序合法。同时,沃尔玛超市提供的流水单不能证实销售过这款食用油给举报人,并且,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发票模糊不清,因此未予立案。

法院审理认为,天府食药监作为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对举报人提供的发票进行调查核实。只有在形成明显优势证据或穷尽调查手段后,才能得出“购买事实无法认定”的结论。

本案中,天府食药监既无法形成明显优势证据,又无法证明已穷尽调查手段,因此可以认定天府食药监未履行法定职责。法院依法判决天府食药监作出的《投诉举报结果告知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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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8:48
:判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8:52
败诉之后呢?是不是应该把食药监局的局长做成人彘,放大街上给我们当球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8:58
这是明显的不作为渎职,应追究领导人的渎职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9:08
狗日的他们是人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9:49
食药检违法、后文是什么?不行而之.还不是不了了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9:53
不作为的后果就是假货横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0:22
为法院的判决点赞。如果法院都这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的法制之路就会长通无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0:38
也不能全怪食药局,一次买十三桶,用到过期都用不完,明显那个人就是一个以经济利益为首要条件的职业打假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0:48
猪都知道的是官商勾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1:20
食药监输了又能怎样呢??法院怎么处罚食药监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1:47
向龙泉法院的法官点赞,人民群众拥护法官的判决。对天府新区的食药监局公职人员的违法决定,应依法严处,重处工作人员和局长!!!否则,假货盛行,群众反不了,就是这些监管部门知法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23:45
说最终结果——食药监局不作为又会怎样?工资奖金一分钱不会少!违规厂家又如何?象征性地处理处理,然后接着再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08:53
法院判的好,打假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人钦佩。有个别网友尽然还认为职业打假人的目的不纯,试想,如果当初我们鼓励了王海,今天会有如此多的假货吗?最后一个问题,当地纪检部门应该好好查一下,食药监部门到底是不作为,还是包庇商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17:56
任何单位个人直管部门都要给回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0:42
终于看到了高兴事,感谢您了法,法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22:36
龙泉法院判得好,打假者无论出于何目的,都应支持。这样假货才能无处藏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2 23:46
这些管理部门应依法制裁。严格地整顿,彻销其领导职务。该座牢就座牢。这是共产党的败类!破坏了党的领导名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3 19:14
局长该杀,没这样的混蛋局长,就可以没有假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8 17:40
明显是职业打假拿食药监局当枪使,不成后,反咬一口,可气是法院,不作为,怕惹事,才胡乱判。那个正常人一气买13桶油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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