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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依法办事是解决一切争端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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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法办事是解决一切争端的法宝
              -------------写给银汉镇的领导和百姓
看了银汉镇关于土地征用的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就是一条,都没看到依法办事,依据《宪法》和相关《土地法》办事。
先说镇干部,作为地方的父母官,没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你动了百姓的命根子,百姓不跟政府拼命才怪。
在说农民,土地所由权属于国家的,集体的。政府为发展经济,公共事业,可以依法有偿征用。
问题来了,依法,谁依法了吗。
镇府征地依法了吗,百姓维权依法了吗,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政府与百姓。这是《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宪法》。)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土地市场化的扭转,要按市场规律办事,不要欺骗老百姓。政府先拿个低保把老百姓“骗到”。然后又依据这样那样的文件一大堆把老百姓“吓到”。诸位不妨看看,2007年的文件,都拿出来,这早就进入博物馆的东西,吓唬老百姓。为何不把殷周时期的甲骨文拿出来更有文物意义。
百姓也是的,人家要拿你的土地,要动你的命根子,你就这样相信政府。百姓之间借钱,还打个借条。更何况涉及子孙万代的吃饭的大事。先谈好,后才借出,白纸黑字。
这件事唯一做对的是人民检察院,懂法的就是不一样。民政局应该挨一板子,镇政府应该挨十板子,百姓该挨两板子。道理是:人家借你的东西,你都不怕别人耍赖,自己的宝贝都看不住,搞丢了又哭又闹。不是有土地承包合同吗?挨板子何该。民政局捡到挨,做事不把关。
政府该挨。于民争利,欺骗你的衣食父母,采用瞒天过海手段。
最后建议你们双方“对簿公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利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
百姓要维权,告政府。只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意志。是百姓维权,实现自己利益的地方。
建议百姓理智,不要冲动,否则,要吃大亏。
以上建议。与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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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06: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事情就这么个事情!自古以来民不告官!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发表于 2016-12-18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构建诚信社会,任重道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8 08:37
说这么多都是废话,本来风潮渐过,又欲翻出涟漪,用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8 08:51
征地有没有补偿,被征地户补偿款拿到没有,如果补偿款都拿到了,再去闹要追加待遇,于理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那从没有半寸土地的城市平民打工一族不是连命根子也没有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8 09:00
假若银汉被征地户得了大笔补偿款还要求低保代遇,那其它乡镇的征地户是否也需要,城市被拆迁的是否也需要,以此类推,全国亦然乎。是否初衷是为扶持贫困家庭最基本买米钱的低保就是专用来补偿得了大笔征地款能闹得起的征地富。此类欲将天下便宜占尽占绝的征地富又有何脸面去上高。无耻之极。

发表于 2016-12-1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低保款拿去用于征地补偿,民政把关不力,该挨板子。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12-1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很棒!:victory:

发表于 2016-12-18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地肯定签了合同,但为了签合同,原班子肯定有一套“工作方式”,结果就签了,现在农民知道工资式的低保没有了,就闹起来了,谁也不敢搞那种违法乱纪之事,取消是必然;我只是不明白这镇上,应有书记,咋拿新来的镇长开刀,这说明一个问题,当地帮派严重。

发表于 2016-12-18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112户都吃低保,是谁这么任性?!专项的低保是保证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这社里人都吃了,人家困难群众还有吗?
发表于 2016-12-1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有道理,关键是需要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只有做到这点这个说法才能更加合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是宣传部门的公务员,应该出生于1972年7月8号。

楼主的杂文确实写得不错,政策性、理论性都很强,文笔也非常犀利,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讲道理摆事实,说服力强,立论文和驳论文都写得非常有水平!

既生平,何生云。热烈祝贺楼主写杂文的才华和水平已在我之下!: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弟的弟弟 发表于 2016-12-18 13:17
说得有道理,关键是需要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只有做到这点这个说法才能更加合理。

信法院,不如信春哥!
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上访不如上网!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8 1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的大地上,我认为人民法院是公平的,法院的判决有最高权限和最低权限的空间,例如:交通罚款可以罚200元,也可以罚2000元,这就由执法者依据情况而定,由于你不清楚,你认为法院不公平,在我们国家,法院代表国家意志处理一切纠纷,如果我们不相信法院,我们相信谁?我认为中国的事情比较公平,但有瑕疵,太阳也有斑点,难道我们否认太阳的光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4: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16-12-18 13:55
在中国的大地上,我认为人民法院是公平的,法院的判决有最高权限和最低权限的空间,例如:交通罚款可以罚20 ...

千万不要说什么人民法院?难道你认为这些法院真是人民开的?难道你认为这些法院真是为了人民说话的?难道你认为这些法院真是为人民服务的?
自古以来,公检法都只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暴力机关而已。不要说区区公检法,哪怕是国家,都只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工具而已。国家的定义就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如果你是顺民或者你有利用价值,则对你大大地友善。如果你要违背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对你则是死拉死拉地有!: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不是东风压到西风,就是西风压到东风的人治社会。

天理,王法,人情六字是写在衙门正堂上的六个大字。记住是王法二字,这六个耀眼的大字从古至今都高高悬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穷死莫做贼,哪怕气死莫告状。
八字衙门大打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以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试问有几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了罪的?
自古所谓的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愚弄和欺骗人民群众的一张遮羞布而已。
剥开所谓的法律的画皮,其真实面目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四平先生莫生气,上次有个网友冒犯你,你干嘛又哭有闹的到公安局报案呢?我们只准讲到笑。以下我不在发言。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1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写在纸上,执行却是人为。古往今来,大唐律大宋律大明律大清律制定得不可谓不严密细腻,但都随着王朝的覆灭而都进入了历史的垃圾堆!瞧瞧,这就是所谓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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