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市级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市交通运输局(含市航务管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9日。
由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市机保局、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3日。
由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大千文化旅游产业园管委会、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艺术交流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9日。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他下属工作部门(单位)党组织,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二、巡察内容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建设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的情况;
(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四)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
(五)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
(六)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第一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
(1)巡察组驻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9号B座(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会处)锦江国际酒店;
(2)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88号(市交通运输局、市路政支队、市航务管理局);
(3)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66号(市运管处)。
2.举报电话:0832-2046102,13608259812,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通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 市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000)。
(二)第二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
(1)巡察组驻地:内江市纪委第二办公区(军分区);
(2)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市人社局、市人才交流中心);
(3)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8号(市医保局);
(4)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市社保局);
(5)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330号(市就业局、市机保局);
(6)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红牌路680号(高级技工校六职中校区);
(7)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249号(高级技工校一职中校区);
(8)内江市市中区乐贤大道651号(高级技工校技工校区)。
2.举报电话:0832-2052280,13551546508,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通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 市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000)。
(三)第三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
(1)巡察组驻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9号B座(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会处)锦江国际酒店;
(2)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市文广新局);
(3)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6号(大千管委会);
(4)内江市市中区阴家巷1号(市艺术交流发展中心);
(5)内江市市中区邱家嘴晏安路95号(市文化馆);
(6)内江市市中区叠象街76号(市图书馆)。
2.举报电话:0832-2045689,13551546696,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通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 市委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10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市委各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各巡察组驻地信访接待点登记预约。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