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发通知,房产税真的要来了》的文章刷爆成都人的朋友圈,起因是成都市地税局在多家媒体刊发了一则《关于做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工作的公告》。不少市民疑惑:传闻中的“房地产税”悄悄来了?普通市民是否需要缴税?房产税与热议的“房地产税”有何区别?
●权威解读
>>成都地税局:重申老政策,不是新政
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该税收政策依据了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一份《房产税暂行条例》,已是执行30年的老政策,与热议中的房地产税无关。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每年5月、11月两次申报缴纳。
>>个人自住房产不需缴房产税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也就是说,个人自住房产不需缴纳房产税。
但成都地税局发布的公告中,并未明确表明这一免纳条款。
>>出租或从事经营的房产,要缴纳房产税
成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个人出租或从事经营的房产,依照现行规定缴纳房产税。
西南财大经济学院博导刘璐表示:“《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强调的是经营性用房,不管是个人住房还是商业性用房,获得的租金收益需要缴房产税。”
●涨知识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有何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去年8月,全国人大把房地产税纳入了立法规划,但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出台。
◆房产税怎么计算?
依照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分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税率计征。
>>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按12%税率计征。
◆“房租税”咋征收?
出租房屋,全国各地都存在。而出租房屋房东缴税,恐怕并不多见。刘璐表示,对个人房租收税其实有一定难度,主要是查证起来困难。
今年10月2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对个人房东,《意见》明确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该怎么算?四川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公式为:房租收入÷105%×1.5%,假如月入4万元房租,约需缴税571元。
对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意见》明确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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