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达州6岁女童遭姑父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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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6岁的欢欢,自出生后就被父母放在姑姑家照顾。但谁曾料想,欢欢从4岁多开始,就遭到了姑父性侵!医生还发现,欢欢的肛门、嘴巴等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感染。而知情的姑姑却放纵不管,还出言恐吓欢欢:若是对别人说,就把你打死mala.cn/t/14048170 ←恶行令人发指,必须严惩!
>>现状:被性侵未成年人往往沉默
四川博超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嘉勉律师认为,此案是典型的未成年人受性侵案件,和大多数类似案件一样,很多孩子小时候不了解性侵,再加上受到恐吓,被性侵的孩子不愿意、不敢告诉家长,所以才被长期侵害。再加上由于监护人疏于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被性侵未成年人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提醒: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仍可追偿
就在昨日(10月31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草案二审稿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余嘉勉律师表示,这意味着,如果在童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同时,在今年6月,草案一审稿调整了诉讼时效,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余嘉勉律师提醒,未成年性侵害案件也适用于该诉讼时效期间。按照这样的理解,未成年人性侵的民事诉讼起算点为18周岁,一直到21周岁内都有效。
因父母在外打工,6岁的欢欢寄养在四川达州亲姑姑家。
本来应该享受童年快乐的欢欢,却每顿只吃一口饭,水也喝不下,浑身骨瘦如柴,站不起来也走不动,行走能力都出了问题,原本健康的欢欢到底是怎么了?
夫妻俩2010年生下欢欢后,因为要去广州打工,就把欢欢寄养在亲姑姑家,每个月都给打抚养费。今年,他们决定把孩子带到身边抚养,结果却发现了上面这些异常。而且,欢欢说自己下面又痒又疼。欢欢妈妈查看后发现,竟然都有虫子了。多次询问后,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欢欢的姑父竟然对欢欢性侵了一年以上,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欢欢的生殖器、肛门等部位均出现撕裂伤口,并有不同程度感染。姑父的这些灭绝人性的所作所为,欢欢的姑姑不但知情,竟然还威胁欢欢不准说出去,说出去就打死她。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拘留。但是,看到孩子这样,欢欢的父母却感觉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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